epc项目资金如何解决,epc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

  

  盐城市审计局在对先锋岛生态集聚区(基础设施)二期工程F EPC项目跟踪审计中,重点对项目建设管理、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总承包合同约定发包人在每个单项工程开工前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10%的预付款,但未约定预付款的扣除方式,预付款2.1亿元。对此,审计建议盐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明确预付款抵扣方式,抵扣预付款。   

  

  盐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度重视审计反映的问题,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确定预付款抵扣方式,并积极与项目单位对预付款进行核对、把关。上述2.1亿元预付款已全部扣除。(顾雨生、潘)   

  

  【来源:盐城市审计局_审计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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