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介绍
1、相关证件办理查验和登记表领取。
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出口产品经营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后,应在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
企业收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应根据登记表和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等证明材料一并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核实无误后,受理登记。
3.签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税务机关收到企业正式申请后,按规定程序审核批准后,向企业签发《出口退税登记表》。
4.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取消
当企业经营情况发生变化或部分退税政策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应用条件
1.需要从事出口产品业务,这是企业申请出口退税登记的最基本条件。
2.你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简称,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的凭证。
3.必须是具有独立经济核算、法人资格、完整的会计制度、独立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和资金资产负债表、在银行开设独立账户、可以办理购销业务和支付结算的企业单位。
同时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一般不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适用范围
我国出口的产品,属于已经征收或适用产品税、增值税、特别消费税的产品,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一律不予退税或免税。
一般来说,出口产品应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必须是产品税、增值税、特别消费税范围内的产品。
2.你必须申报离境。所谓出口,就是出口关口。这是区分一个产品是否属于应退税的出口产品的主要标准之一。以加盖海关验讫印章的出口报关单和出口销售发票为准。
3.出口销售必须在财务上进行。
4.必须是出口创汇,已经核销的货物。
一般来说,出口产品只有满足以上四个条件才会退税。但是,国家也对需要退税的产品作出了特别规定,并对某些产品给予特别许可,作为出口产品予以退税。
特殊产品主要包括:
1.外轮供应公司销售给远洋运输、远洋货轮和海员的产品;
2.用于外部维修和更换业务的备件和原材料。
3.国内企业生产的专门用于对外承包工程的机械和原材料,由对外承包工程公司采购并运出境外后,凭承包方开具的购货发票和报关单办理退税;
4.有国际招标和国内中标的机电产品。
同时,国家明确规定少数出口产品即使符合上述三个条件也不予退税;
国家明确不退税的出口产品有:
1.出口原油;
2.援外出口产品;
3.国家禁止出口的产品;
4.出口企业购买外商投资产品出口;
5.来料加工装配出口产品;
6.向军事系统出口军火工厂出售的产品;
7.出口军事系统的企业范围;
8.为钻石加工企业加工的国产或进口原钻直接出口
出口退购部分报关单的处理
申请出口《出口货物退税进货凭证申报明细表》的企业应提供以下资料:
1.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原件及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办理《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时,要注意在本表“备注栏”填写供应商名称。
所需信息
1.海关申报单。报关单是进出口企业在货物进出口时填写的单据,以便海关查验放行。
2.出口销售发票。这是出口企业根据与出口买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填写的单据。它是对外购买的主要凭证,也是出口企业会计部门作出出口产品销售收入的依据。
三
、进货发票。提供进货发票主要是为了确定出口产品的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是否是生产企业的销售价格,以便划分和计算确定其进货费用等。4、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
5、属于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制产品,凡以到岸价CIF结算的,还应附送出口货物运单和出口保险单。
6、有进料加工复出口产品业务的企业,还应向税务机关报送进口料、件的合同编号、日期、进口料件名称、数量、复出口产品名称,进料成本金额和实纳各种税金额等。
7、产品征税证明。
8、 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
9、与出口退税有关的其他材料。
资料要求
一、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和税收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三、出口货物外销发票;
四、出口货物销售明细账;
五、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联);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
七、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报表、出口退税进货凭证申报明细表、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
八、预审疑点反馈表;
九、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扩展资料
出口退税流程注意事项
4个时限
出口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时要特别注意申报程序,注意时间观念,以免造成损失。出口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时,应注意四个时限规定:
一是“30天”。外贸企业购进出口货物后,应及时向供货企业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属于防伪税税控增值税发票,必须在开票之日起30天内办理认证手续。
二是“90天”。外贸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内办理出口退税申报手续,生产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三个月后免抵退税申报期内办理免抵税申报手续。
三是“180天”。出口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80天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部门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除外)。
四是“3个月”。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纸质退税凭证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按有关规定可以补办或更改的,出口企业可在申报期限内向退税部门提出延期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的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3个月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