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确认申购是扣款了吗,已确认申购是中签了吗

  

  安宁   

  

  投资人收到新中标的短信后,被开户营业部告知短信内容不实,投资人因此错失潜在收益。谁应该承担责任?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发布的一份相关民事判决书给出了答案!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2020年7月,股东林荣忠在光大证券威海海滨北路证券营业部分别开立普通账户和信用账户;9月10日收到营业部发来的认购股票中签通知短信;随后,林荣忠致电光大证券营业部工作人员核实信息真实性,却被告知未中标,并称信息不实;9月21日,林荣忠收到了相关股票上市的通知,他的账户里又多了两只股票。这时候他才发现中奖信息是真的。但由于账户资金不足,他只成功申购了两只股票,就再也无法申购了。   

  

  本案中,法院判决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由光大营业部承担林荣忠合理损失的70%,林荣忠本人承担30%。   

  

  无论是上述案例中券商营业部的失误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还是当前市场频繁出现的买新弃购行为,都为券商和个人投资者适应新的市场环境提供了新的思考。   

  

  在注册制改革全面推进的背景下,券商如何做好投资者的告知工作?如何更好的保证客户的知情权?如何进一步完善增值服务是一个新的课题。对于投资者来说,新的市场和投资理念已经改变。他们如何适应新的变化,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随着注册制改革的不断推进,不仅对经纪人的专业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对经纪人的增值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服务质量是投资者选择券商的重要因素,而为投资者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通过增值服务提高投资者的满意度,也是券商竞争力的重要体现。   

  

  在注册制改革的大背景下,投资者也需要重新理解“创新”的定义。在新的市场生态下,不赔钱赚新的预期被打破了。因此,投资者在申购新股时要更加谨慎,同时要与时俱进,及时了解最新的法规及其权利义务,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新的市场生态对券商和个人投资者都提出了新的挑战。只有尽快熟悉规则,完善不足,做好准备,才能和资本市场改革的大潮一起达到新的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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