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出口退税款的计提会计分录,应收出口退税在报表中如何体现

  

  一、应交税费的二级科目   

  

  (一)包含在税金及附加中   

  

  借:税和附加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应交税费-应交环境保护税   

  

  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财产税   

  

  应交税费-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   

  

  应付税款-应付出口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文化事业建设费   

  

  以上是与收入有关的应交税费明细科目。   

  

  (2)计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   

  

  ——应向保险保障基金缴纳。   

  

  支付残疾保险基金。   

  

  (三)列入其他科目。   

  

  1.企业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负债   

  

  或者相反的入口。   

  

  2.个人所得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股利/其他应收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3.烟草税   

  

  借:材料采购/在途商品/原材料   

  

  贷:应交税费-应交烟草税。   

  

  4.进口税   

  

  借:材料采购/在途商品/原材料/库存商品/在建工程/固定资产   

  

  应付税款-应付进口税   

  

  上述税款支付时,均借记“应交税金——企业所得税等二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4)与增值税相关的二级科目   

  

  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详见下文)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中设置进项税、销项税抵扣、已交税款、未交增值税转出、减税、内销产品出口退税、销项税、出口退税、进项税转出、多交增值税转出等栏目。   

  

  2.应付税款-未支付的增值税。   

  

  “未缴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每月末从“应交增值税”或“预缴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当月未缴、多缴或预缴的增值税,以及本期已缴的上期未缴增值税。   

  

  (1)月末将当月应交增值税由“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月末将当月多缴的增值税由“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时已交增值税)   

  

  (3)当月缴纳上月未缴纳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3.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和调整   

  

  (1)经检查,账面上应减少的进项税额或应增加的销项税额及从进项税额转出的金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2)经检查,应增加账面进项税额或减少销项税额及由进项税额转出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3)所有对账项目入账后,如果本科目余额在借方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和调整   

  

  (4)所有对账项目入账后,如果本科目余额为贷方   

  

  A.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B.如果“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借方余额等于或大于本贷方余额,则按贷方余额数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   

  

  C.如果本科目余额在贷方,而“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借方余额小于本科目贷方余额,应将这两个科目的余额冲减,其差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   

  

  4.应交税费-增值税折让。   

  

  因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留抵税额申报口径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5号)已经取消了营改增前增值税扣缴税额的规定,本会计科目也应作废。   

  

  5.应交税费-预付增值税   

  

  “预缴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提供建筑劳务、以预缴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以及按现行增值税制度应预缴的其他增值税。   

  

  试点涉及的新增纳税人转让不动产、不动产经营租赁、施工服务和销售自行开发的不动产(以下简称四大行业)预缴增值税时,需要预缴城建税等附加税:   

  

  借:应交税费-预付增值税   

  

  ——城建税要交。   

  

  -应付额外教育费   

  

  ——应缴纳地方教育附加。   

  

  贷款:银行存款等。   

  

  6.应交税费-应扣除的进项税   

  

  “待抵扣进项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并经税务机关认证后,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在未来从销项税中抵扣的进项税。   

  

  包括: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的不动产,以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的固定资产或者在建房地产项目核算的,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允许后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对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未进行交叉稽核比对的增值税抵扣凭证。   

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

(1)一般纳税人自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自2019年4月1日后购入的不动产,纳税人可在购进当期一次性予以抵扣;4月1日以前购入的不动产,还没有抵扣40%的部分,从2019年4月所属期开始,允许全部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尚未交叉稽核比对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

(3)转登记纳税人在转登记日当期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

7.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待认证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由于未经税务机关认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包括: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尚未经税务机关认证的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

(1)取得专用发票时:
借: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2)认证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3)领用时:
借: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核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

假设某企业提供建筑服务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时点早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点的:
借:应收账款等
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收到工程进度款,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简易计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
(1)差额征税时:
①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②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主营业务成本
贷:银行存款

(2)处置固定资产时
①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②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贷:银行存款
③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贷:营业外收入/其他收益

注: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

(1)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账务处理。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发生成本费用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

(2)金融商品转让按规定以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的账务处理。金融商品实际转让月末,如产生转让收益,则按应纳税额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如产生转让损失,则按可结转下月抵扣税额,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等科目。

交纳增值税时,应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额,则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

(3)“四大行业”选择简易计税预缴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贷:银行存款

10.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也适用)

“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增值税纳税人转让金融商品发生的增值税额。

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1)产生转让收益时:
借:投资收益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2)产生转让损失时: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贷:投资收益

(3)交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4)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额:
借:投资收益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11.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也适用)
“代扣代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纳税人购进在境内未设经营机构的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的应税行为代扣代缴的增值税。

借: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
应交税费――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无)
贷:应付账款
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

实际缴纳代扣代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二、不通过应交税费核算的税金

1.印花税
借:税金及附加
  贷:银行存款

2.耕地占用税
借:在建工程/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3.车辆购置税的核算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4.契税的核算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以上不需要预计缴纳的税金不再应交税费核算。


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一)借方专栏
1.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注: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如:
借: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红字金额
贷:原材料

2.已交税金
"已交税金"记录一般纳税人当月已交纳的应交增值税额。
交纳当月应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当月上交上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3.减免税款
"减免税款"核算企业按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营业外收入

企业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例:物业公司购买税控盘200元,技术维护费28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管理费用 480
贷:银行存款 48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480
贷:管理费用 480

4、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5.销项税额抵减
"销项税额抵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例:某房地产企业系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销售开发产品售价1090万元,假设土地成本654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项税额90万元。
销售方差额纳税=(1090-654)÷(1+9%)×9%=36万元,购买方全额抵扣进项税额90万元。

会计分录:
(1)销售开发产品时:
借:银行存款 109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90

(2)购入土地时:
借:开发成本―土地 654
贷:银行存款 654

(3)差额扣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54
贷:主营业务成本 54

6.转出未交增值税
“转出未交增值税”记录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转出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
月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出现贷方余额时,根据余额借记“应交税费――转出未交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二)贷方专栏
1.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退回销售货物应冲减的销项税额,只能在贷方用红字登记销项税额科目。

2.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按规定退回的增值税额;“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

(1)生产企业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出口抵减内销: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应退税额:
借: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2)外贸企业
计算出口退税额
借:应收出口退税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收到出口退税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出口退税款
退税额低于购进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增值税额的差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进项税额转出
“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4.转出多交增值税
“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转出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

由于多预缴税款形成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借方余额才需要做这笔分录,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对于因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大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而形成的借方余额,月末不进行账务处理。

注: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增值税额,也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但不设置若干专栏。小规模纳税人应交税费下共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三个明细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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