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卡余额变动提醒扣费标准,中国工商银行公众号余额变动提醒

  

  职工社保的缴费标准也经历了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毕竟目前我国的社保制度建立的时间还不到30年,社保法实施也才10年左右,经过30年的实践,我国社保制度不断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买进。   

  

     

  

  我国第一个由国务院发布的关于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规范性文件是国发(1991)33号文件,即《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根据决定精神,改变了养老保险完全由国家和企业负担的方式,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职工个人也要缴纳一定的费用。以及企业和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33,360,010-30,000。   

  

  国发(1991)33号文件提出了改革的原则,指出养老保险的缴费原则是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但没有明确企业缴纳多少比例,职工缴纳多少,缴费比例的权力下放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因为各地都在摸索,养老保险最初的缴费比例完全不一样,当时唯一的社会保险类型就是养老保险。   

  

  1997年国务院发布国发(1997)26号文件,即《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照这个文件的规定,企业的缴费比例不得超过20%,职工个人的缴费比例不得超过4%。从1998年开始,每两年提高1个百分点,最后达到本人工资的8%,也就是到2005年,职工个人缴费率提高到8%。   

  

     

  

  当时职工个人账户比例为11%,即1997年单位缴费7%计入个人账户,到2005年单位缴费比例按照3%计入个人账户。随着个人缴费的增加,单位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比例逐渐下降。   

  

  2005年,国务院发布国发(2005)《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号文件,首次明确规定将城镇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它首次提出了国家对困难人员进行社保补贴的概念,并明确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纳入其中。   

  

  对于单位缴费的职工,明确提出职工个人账户的比例。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比例由11%调整为8%,即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计入个人账户。同时,首次规范了养老金的计发办法,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截至目前,各地养老金的计发办法均按照国发(2005)38号文件确定的计发办法执行。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范围越来越丰富。1998年,国务院发布国发(1998)44号文件,即《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随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两个险种。后来根据时代发展,逐渐增加了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2019年,中国经济面临一系列国内外不确定因素。国务院出台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将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率从20%降至16%,降低了4个百分点,个人缴费率仍为8%。   

  

  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为单位8%,个人2%。但由于医保的特殊性,一些地方单位的缴费率大概在6.5%到7%,个人为2%。从2020年开始,各地将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缴费相结合。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缴费比例为0.5%左右。各地规定不完全统一。   

  

  失业保险原缴费比例为2%,2019年后调整为1%,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各缴纳0.5%;根据企业的行业和性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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