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险什么时候可以报,大病保险什么时候开始收

  

  2020年2月1日,中国保险学会和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将2007年重疾险中的疾病定义修改为《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并正式实施。这意味着,自2020年2月1日起,在中国大陆销售的所有包含重大疾病保险的寿险产品都将适用新的定义表。   

  

  其实很多人都或多或少给自己或家人买了重疾险。没买过的也听说过重疾保险,但是什么是重疾保险,重疾的定义是什么,可能很多人都不清楚。就连很多保险公司的代理人都无法很好的向客户回答这个问题,导致很多销售纠纷和对重疾险的误解。   

  

  今天我就带大家从专业和通俗的角度来解读这个问题,让更多的朋友真正了解保险。我会尽量少提专业术语。有必要提的时候,我会尽量用通俗的句子来解释,这样内容会多一些。请耐心阅读。相信会对你有帮助!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重疾保险:这里我引用一个专业的描述――保险公司在某些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心肌梗塞、脑出血等时办理的商业保险行为。作为风险发生,被保险人达到保险条款规定的重大疾病状态后,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给付保险金。   

  

  根据我多年的经验,很多人认为所谓的“条款规定的重疾状态”很模糊,但事实是条款对每一种重疾都有详细的定义。这里用的是我们文章开头提到的《重疾定义表》这个数字,之所以含糊其辞,是因为代理人没有正确解读重疾险保障的是什么重疾!这里有几个经常被问到的有代表性的问题,以引导对重疾定义的正确理解。   

  

  1.关于先行赔付,这个问题来源于有一些重疾险叫XXXXX先行赔付重疾险。代理商在销售这款产品时,给客户的回答是——如果确诊了重疾,会先垫付一笔重疾金,然后再去治疗。诸如此类的话,这个问题最大的误区就在于“预付”这几个字。客户一听,以为只要是重疾,保险公司都会先给一笔钱治疗。“提前给付”这个词的正确解释应该是,这种重疾险是附加在长期寿险上的,原寿险的保险金是在身故后给付的,因为附加了这种对重疾险的提前给付。那么,当这个人符合条款中的重疾定义时,原本在他去世后支付的钱,就应该在他病重时提前支付给他。这是对“预付款”一词的正确解释。   

  

  2.看某个病要花很多钱,说几十万吧。这么大的病怎么能不算严重呢?在重疾定义表中,详细解释了每种重疾的理赔指标。可以肯定的是,这些定义中没有一个说医疗费用该付多少,哪怕是重疾。所以,重要的是要知道,花多少医药费和重疾是否达成没有关系。我们在办理重疾理赔时不需要提交任何医疗发票作为理赔依据。看过之前发表文章的朋友都知道,我两年前治疗了一个肾结石输尿管狭窄,花了近20万的医药费。但是肾结石和输尿管狭窄显然不能算重大疾病。   

  

  3.中风不是一种严重的疾病。在重疾的定义中,脑中风后遗症就是重大疾病,我也听过不专业的人告诉住院的脑中风患者,他们符合重疾标准,可以理赔。而一个月后,这个人康复出院了。这时他告诉人们,这不是什么大病,他也没有做任何理赔。人们的心情可想而知。对你的保险有好感很奇怪。正确的理解是,确诊中风后180天,还剩下一些东西,比如一只手或一只脚完全丧失功能,即完全不能活动,或者完全丧失语言能力等。也就是危重病定义内的中风后遗症。当然,如果在治疗这种中风的过程中进行开颅手术,那就是另一种严重的情况,叫做开颅手术。不过这个条件不同公司定义也不一样,这里就不讨论了。   

  

  看完这三个问题的例题,我们就明白重疾的定义是什么了,也就更清楚了。自1995年以来,我们在mainland China推出了重大疾病保险。当时各家保险公司自己制定重疾的理赔标准,各家公司自己制定理赔标准,导致理赔标准不统一,竞争不规范。于是在2007年,行业协会发布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规定了25种重疾的定义,所有保险公司都要按照这个定义来出重疾险。今年的修订以此为基础,故称2020版,共28种。所有公司的所有重疾保险都必须包含在内。不要以为这28种很少。这张表上的危重病定义,迄今为止已经涵盖了医学或医疗实践中约90%-95%的危重病。由此可见,各家保险公司争相推出80、100、150种重疾险,实际意义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大。   

  

  说了这么多,我们来看看具体的定义是什么:这里不用我贴28个定义的具体内容了。第一,网上搜索的医学术语很多。这个表的制定者之一是中国医师协会。作为买保险的人,我们只需要知道,重疾的定义分为三种:1。特定疾病。2.具体状态。3.具体处理方法。我也是保险公司的客户,不需要知道每种重疾的定义是什么。因为,首先我明白我没有权利改变定义。我只能选择接受,买还是不买。第二,如果我以后生病了,我无法决定自己得了什么样的病,也无法控制会是什么样的状态。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一个人病了,肯定会积极采取措施治疗,治疗肯定会往好的方向发展,医生不会接诊一个病人,所以上来就砍这个砍那个。因此,重疾的定义可以说与我们有关,也可以说与我们无关。是的,它规范了保险公司的理赔标准,保护了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重疾清单之外的重疾在各公司的定义是不一样的。   

,挑选一些条件宽松的产品进行投保也是有必要的。无关,意思是说,人发生疾病不可能按照你保险公司的重疾定义表去发生,只能说发生疾病风险之后,再去对照重疾定义表看是否符合理赔条件。

  

再在开始来讲刚才提到的三种分类:

  

1、特定的疾病,比如说恶性肿瘤――重度,这就是2020版重疾定义的说法,之前的2007版就叫严重肿瘤,没有重度这两个字。换句话说,新版的重疾表里面,恶性肿瘤要是重度的才算是重疾,不是重度的算轻疾了。当然,这里跟我们平常通俗理解的癌症的早中晚期又不一样,千万不要以为是晚期癌症才赔重疾。因为,这个涉及恶性肿瘤的TNM国际分期标准,有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网上或者专业的医学书籍上了解什么是TNM分期。也可以请头条里面的专业医生朋友来帮忙解答一下。

  

2、特定的状态,比如刚才我们问题举例中的脑中风后遗症,就是要一定时间之后(180天),身体达到了一个严重的状态,如一手、一脚完全不能动了,这类,很好理解了。还有一个例子叫植物人状态,需要大脑皮质全面坏死,意识完全丧失持续30天或以上,就是重疾定义里面的植物人状态。这也是我刚才为什么先用案例来说明的原因。这里展开讲一下,如果一个人是这种状态到20天的时候死亡了,这个时候,就不算重疾里面的植物人状态。这个时候就要走寿险去理赔,理赔身故金,而这个时候,不含身故责任的重疾险,就不能理赔了。这也是为什么单纯的重疾险比含身故责任的重疾险要便宜的原因之一。还有个例子叫严重的阿尔茨海默病,也就是我们通俗说的严重老年痴呆。在2007版的重疾定义里面,单纯的严重认识障碍是不算重疾的,而在2020版里面就算是重疾。

  

3、特定的治疗方式,这里通常是指手术,比如刚才提到的开颅手术,大多数公司对于开颅手术的定义是:因疾病或者意外伤害,已实施全麻下的开颅手术。有少部分公司写的是因疾病实施全麻下的开颅手术,少了意外伤害导致的。还有比较常听到的就是冠状动脉搭桥术,主动脉手术,心脏瓣膜手术等等。

  

重疾险区别于医疗险的根本就是在于,符合上述三类里面的某一项,那么保险公司就要按重大疾病的条款,赔付保险金额出来,比如说买的保额是30万,那么就需要赔付30万出来。而至于这个人花了多少医疗费,是有另外的发票的,拿着发票再去医保、农合、或者再由商业保险公司的医疗险去报销。任何一家保险公司或者说医保,农合这些,不会去过问那30万到哪里去了,是花了,还是存了,还是给孩子了,都不关发票报销的事情,这也是经常最容易被误解的地方。还有一点要注意的是,有一些险种叫XXXX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这种是即要符合重疾定义,又要凭发票来报销的医疗险,换句话说,这种医疗险,只能报销因上述三种类型的治疗之后所产生的医疗费发票。

  

说了这么多,终于解释了什么叫重疾险,什么是重疾定义,如果你能坚持看到这里,那么,相信你以后如果身边有人问你重疾险的相关问题,你可以非常专业的回答了,而且是比大多数保险公司的代理人还要专业的。再有保险代理人向你推销重疾险的时候,你也就一定能非常理智地去对待。

  

再来讲讲重疾表的修订,前面也有提到过一些。从2007年的第一版重疾定义表,规范了各家保险公司的重疾险定义,到2020年,经过了13年的时候,市场在发展,医疗技术也在不断的进步,一些以前很严重的疾病,现在可能很容易治疗了。以前没有的医疗技术,现在也发展完善了,而如果再沿用以前的重疾定义表,会对被保人,保险公司,都产生负面的影响。所以,就有了这一次的重疾定义表修订。新的2020版定义,对于旧版很多描述不适用现代医疗技术的地方进行了修改,对一些疾病的定义也结合了实际进行完善。总体可以用两个字来概括――严谨!就是对于同一个病种,不容易产生不同的解读,标准统一后,达到就赔,没达到就不赔,不会出现某公司赔了,某公司又说不符合的情况。还有一个就是重疾险的设计初衷就是要解决严重的大病问题的,而经过市场的检验和医疗技术的发展之后,有一些病已经不能算是严重了。这个例子就是:甲状腺恶性肿瘤,这种病大多数情况下,5万以内就可以治好,而且基本不会复发,也不需要像其他癌症一样要化疗放疗,休息两三个月之后就可以恢复正常的工作,对家庭基本不会有影响。所以,新版的重疾定义里面,把1期的甲状腺恶性肿瘤就归类到轻度重疾里面去了。再比如刚才说的严重老年痴呆,现实中发现,很多就是只出现严重的认识障碍,但是在2007版的定义里面,这种是不算重疾的,所以,在新的2020版定义里面,把这种也定义为重大疾病。下面这张图更详细直观一点。

  

重疾修订前后的具体变化点

  


  

而随着新重疾表的修订,另一个概念就被几家大的保险公司推出了市场。叫《重疾择优理赔》,什么意思呢?前面我们说到,新2020版的重疾表,相对于之前2007版的重疾表来说,有两个病种是变得更严格了,同一个问题,比如甲状腺癌1期,在2007版中需要赔100%的重疾额度,比如买了30万,就需要赔付30万,医疗费可能只花了5万。而在2020版中,就只需要赔付20%,同样30万的保额,保险公司赔付6万元,当然,医疗费还是5万,该怎么报销还是按医疗险的原则去报销。另一个问题就是严重认识障碍的老年痴呆,在2007版的定义中,这个是不算重疾的,而在2020版中,这个又是算重疾的。那么,所谓的《重疾择优理赔》就是:在2021年2月1号之前,投保的重疾险都还是2007版的重疾定义,在多年以后发生重疾理赔时,假设是甲状腺癌1期,那么这个是符合2007版的重疾定义的,保险公司正常赔付100%保额。假设发生的是严重的认识障碍的老年痴呆,那么这个是不符合2007版的重疾定义的,而是符合2020版的重疾定义,根据择优理赔原则,保险公司按择优方案,按照2020版的重疾定义赔付100%重疾保额。《重疾择优理赔》仅适用于投保了2007版重疾定义的重疾险的客户,而新的2020版定义是2月1日开始的,所以,现在投保的重疾险都是按照新定义的规则来实行。这也可以看做是各大保险公司对于老客户的一种回馈,而且,有推出择优理赔的公司,他们的老客户都有收关于择优理赔的一个正式文件电子版,专业的术语叫――批单,批单也是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这里再普及另一个知识点:保险公司可以在原合同上进行修改,如果修改的内容是有利于投保人的,可以直接不经过投保人的同意。如果修改的内容是不利于投保人的,一定要经过投保人的同意。

  

好了,大几千字写到了这里,终于讲完了,我感觉也讲清楚了,也感谢屏幕前的你能耐心地看到这里。我尽量使用了通俗的语言,辛苦的发文,只为了希望能够帮助更多的人真正了解保险,懂得合理使用保险这种金融工具去做好风险管理。

  

2021年的春节马上就要来了,提前祝大家以及家人们,新年快乐,身体健康,事事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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