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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内多地调整公积金政策:提高贷款额度,二套房首付降至20%.   

  

  中新经纬3月2日电(郭晋嘉)近日,广西南宁、广东中山、山西晋中、湖北宜昌、四川自贡等地相继发布公积金发放新政,明确放宽公积金申请和分配政策,包括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贷款额度等。   

  

  多处提高贷款额度   

  

  据不完全统计,广西、衢州、浙江、东莞、广东、中山、河南等地相继调整政策,提高公积金住房贷款额度。   

  

  具体来看,浙江衢州住房公积金中心2月15日通知,在衢州行政区域内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在计算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现行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   

  

  2月25日,广西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称,自3月1日起,职工及家庭购买首套并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同日,东莞宣布流动性调节系数由0.8调整为1。根据公积金贷款公式和东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首次本地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由72万元提高到90万元。   

  

  3月1日,广东中山、河南新乡通知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中山明确购买首套房和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个缴存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现行的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两个及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现行的80万元调整为90万元。新乡规定,单方面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   

  

  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标准:认贷不认房。   

  

  住房单元的确定与首付比例、房贷利率等住房支出成本有关。近日,两地相继调整政策,确定公积金贷款住房单位。   

  

  自1月17日起,四川自贡实行只认贷不认房的认定标准: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无未偿还住房商业贷款,执行首套房贷政策;有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未结清住房商业贷款,按二套房贷政策执行。   

  

  自3月1日起,山西省也实施了以家庭公积金贷款套数确定住房套数的标准:申请贷款前,首套房确定为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的住房;使用一次性公积金贷款购房并已结清的,认定为二套房,利率上浮10%。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在本次分析中表示,首套认定只需要满足“无贷款”的要求即可。也就是说,不管有没有住房,只要没有公积金贷款记录或者没有未结清的商业贷款,都可以按照首套房的方式来办。同样,规定明显降低了门槛,让更多购房者可以按照首套房比例认购住房。   

  

  二套房首付比例降低   

  

  在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放宽二套房认定标准的同时,个别城市还不同程度地调整了二套房首付比例。   

  

  2022年1月21日起,广西北海率先下调二套房首付比例,规定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申请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由60%下调至40%。同时,自2月1日起,福州第二次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   

  

  严跃进认为,公积金首付比例的下调,进一步表明目前公积金的流动性压力并不大。从激活合理的住房消费需求来看,各地确实会有各种宽松政策。此外,结合近期各地降低商业银行首付比例可以看出,二三线城市开始出现政策松动迹象,能够对市场交易产生实质性影响,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事实上,自2022年初以来,“稳定楼市”政策频出。2022年前两个月,至少有40个地方发布了不同程度的楼市宽松政策,包括降低首付、调整公积金政策、放松信贷、吸引人才补贴购房、减免补贴契税等政策。   

  

  对此,郭盛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熊远认为,鉴于“住不炒”的主基调,后续房地产调控的大方向应该是“充分释放居民住房需求”。各地大概率会有进一步大幅放松政策,包括降低房贷利率、降低首付比例、调整住房认定和贷款认定标准、放开限购限售等需求侧政策,以及加快保障房建设、放宽预付款管理、优化三条红线等供给侧政策。(中新经纬APP)   

  

  来源:中新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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