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退市机构持有的股票,上市公司退市持有的股票怎么办

  

  退市公司监管进一步完善。   

  

  4月29日晚间,证监会发布《关于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后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当前(退市)实践中存在的堵点和风险点进行优化完善。主要内容包括:强化退市程序衔接,畅通交易所退出机制,完善主办券商承接安排,优化退市板块挂牌流程等。   

  

  其中,在优化退市板挂牌流程方面,根据新规,在主办券商协助退市公司办理挂牌手续的基础上,退市公司按照全国股转公司的规定直接进入退市板挂牌转让。   

  

  至于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证监会表示,是为了适应注册制改革和常态化退市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后的监管。随着注册制改革的深入和常态化退市机制的进一步完善,退市形势更加完善,退市效率大幅提高,退市公司数量快速增加。   

  

  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退市板上市公司数量已从2013年的45家增加到83家。随着退市公司数量的大幅增加,退市公司的监管压力逐渐加大,一些制度安排已经无法适应当前新的监管形势,一些问题在实践中逐渐凸显。比如退市程序衔接不好,公司从交易所退市后需要很长时间才能上退市板。   

  

  总体来看,指导意见是在落实《证券法》基本要求的基础上,为更好地保障常态化退市的顺利实施,依托现有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作为退市板块,按照“衔接顺畅、监管适度、防范风险、合力攻坚”的原则,优化完善当前实践中存在的堵点和风险点。内容主要涉及四个方面。   

  

  在一是强化退市程序衔接,畅通交易所退出机制,我们将完善主办券商安排,简化确权登记程序,优化退市板上市流程,促进退市公司顺利进入退市板。   

  

  “在主办券商协助退市公司办理挂牌手续的基础上,退市公司按照全国股转公司的规定直接进入退市板挂牌转让。”指导意见中提到。   

  

  二是优化退市公司持续监管制度,从退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合理设置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要求,建立差异化监管机制,提高监管的准确性和适应性。   

  

  三是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引导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的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退出市场,促进风险趋同和逐步清算。   

  

  四是完善退市公司监管体制,要建立权责明确、运转高效的监督机制,加强各方分工协作,形成有效的监督力量。   

  

  下一步,证监会将指导全国股转公司等单位不断完善相关自律规则,充分发挥退市制度功能,保护投资者基本权利,确保退市制度顺利实施,推动形成“进得去、出得去”的良好生态。   

  

  当日晚间,全国股转公司、沪深交易所、北交所、中国结算发布《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退市公司应当确保公司股票及时进入退市板上市转让,保护投资者的交易权利。交易所将加强退市过程中的风险防范和处置,压实退市公司和相关主体的责任,做好相关协调工作,推动证券公司主动承接退市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板挂牌转让业务,为主办券商承接挂牌转让业务提供必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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