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12360海关热线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RCEP)
一般介绍
01 RCEP发展进程
2012年,东盟率先发起《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历时八年。其成员包括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十个东盟国家。
2020年11月15日,第四次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领导人会议视频举行。会后,东盟10国和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15个亚太国家正式签署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2021年3月22日,中国完成RCEP批准,成为首个批准该协定的国家。
2022年1月1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
02 RCEP文本框架
RCEP文本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领域,长达14000页。它由市场准入承诺的序言、20个章节和4个附件组成。
03
RCEP签约的意义
第一,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的胜利;
二是中国构建发展新格局的重要平台和对外开放的新里程碑;
第三,是促进经济增长和各方合作共赢的重要动力。
一般来说,进口商品要想享受《RCEP协定》的优惠税率,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第一,贸易货物在降税清单的产品范围内。可登录中国自贸区服务网查询《关税承诺表》(http://FTA . MOF com . gov . cn);
二、贸易货物有RCEP原产地资格,原产地规则也可在中国自贸区服务网查询。具体要求见海关总署令254号、255号及2021年第105号、106号公告;
第三,贸易货物符合RCEP利益的程序性要求,即货物在报关单上声明具有原产地资格,报关单上必须持有有效的原产地证书(产地证、原产地声明)。应按要求提交原产地证书的正本或经认证的真实副本,并能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货物符合直接运输的要求。
04
RCEP货物贸易关税减让承诺
(一)RCEP整体关税减让承诺
RCEP关税减让的基准税率为各缔约方2014年1月1日生效的最惠国税率。
适用于RCEP缔约方的关税承诺分为两类。一种“统一减让”,即RCEP项下的原产货物,在上述各方进口时,都将缴纳相同的关税。另一种是“国家优惠”,即对其他方适用不同的降税安排,同一产品原产于不同方。
(二)降税模式
主要有四种:协议生效后立即降为零;过渡周期减少到零;部分减税;卓越的产品。一般来说,根据税目,RCEP生效后,90%以上的货物贸易最终将降为零关税,而且是立即降为零,10年内为零。
(三)关税承诺表概况粗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