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是否需要公告,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要求

  

  在IPO上市过程中,企业会遇到关联交易。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两方或多方处于同一控制和共同控制下,构成关联方;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指关联方之间转移资源、劳务或义务,无论是否收取价款。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也视为发行人的关联方。   

  

  关联交易中,可能存在成本分摊、利益输送等问题;财务上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比如借贷资金,混合纳税,银行账户共用等。发行人可能对关联方存在重大依赖。在审核过程中,证监会将对发行人的独立性要求和规范提出质疑,包括发行人的资产、业务、机构、人员、技术、财务等方面。通常可以通过注销关联方、股权重组(增资扩股为完全控股子公司)等方式处理。参股子公司一般不认定为关联方。   

  

  一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关联交易:关联方情况、与发行人的关系、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交易决策程序(一般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关联交易对发行人的影响。其中,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可以从关联方主营业务和市场地位、促进发行人发展、增强持续盈利能力等方面考虑;对发行人的影响主要包括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影响财务和经营、影响主体独立性。定价的公允性可以从定价原则、市场分析比较、决策程序等方面来说明。   

  

  此外,发行人对供应商的投资有利也有弊。好处是彼此熟悉,有利于增加收入;不好的是持股比例超过5%就构成关联交易,对发行人的独立性有影响,也容易招致证监会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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