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讲课类
根据市教育局开展的市21届优质课大赛的文件要求和指标分配,结合我校课堂艺术大赛和21届优质课大赛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评选办法。
(1)遴选程序、时间、要求和负责人(部门)。
选拔程序按照初赛复赛决赛逐步进行。
1.初赛: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各系、各班各级教师全部参加复赛。年级主任将负责根据班长的讲课量化分数。语文、数学、英语将推荐3名老师,物理、化学、生物推荐2名,政治、历史、地理推荐1名老师。名单会提交到教务处。
2.复赛:2021年3月1日-3月24日,按学科分东、西校区进行,由教研组长负责,教务处监督,对推荐参加复赛的学科教师进行统一的时间、地点、评委、讲课,在学科内进行评分,排名结果报教务处。
3.决赛:2021年3月27日-4月14日。东、西校区教务处根据市教研室下达的市级精品课程指标数,负责确定东、西校区各学科决赛的参赛人数。通过讲座分级,根据市教研室文件规定的指标确定提交市教研室的市级一、二等奖名单,并上报市教研室。
4.初赛要提前一周发布讲课和评课计划(谁教什么内容,评课时间地点在一周的哪一节),并以书面形式提交教务处。教务处会派人监督执行。初赛备考组所有老师都要参加评课,有课的自行调课。请假者以部门主任办公室的请假条为准,现场请假无效。教务处统计听评课的老师人数。复赛和决赛将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安排和集中进行。
5.由于复赛参与人数较多,按照:表彰人数/总人数,基本相等(四舍五入)的原则,各学科将根据复赛学科排名确定县级精品课程名单。
6.评委选拔方式:每年一级每个学科推荐一名评委。
7.评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作为选手的得分。
8.如果上级文件下达的指标分东校区和西校区,决赛在不同校区进行,各学科人员按照相同的认定比例确定。与学校下达的指标一致的,按照第三条执行。
9.各学科获奖人数(因届次不同学科变化)以市教研室文件为准。
(2)奖励
获得市优质课一、二等奖的教师,由市教育局颁发文件和证书。获得县优质课程的教师,由县颁发证书。获得市一、二等奖的师范学校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1000元,省级一等奖800元,市级一等奖500元,市级二等奖300元,县级奖200元)
二、教学质量抽查类(考试类),按现有文件执行。
所有类别都将根据第21个质量等级进行表彰。市级文件规定,同一讲(作)课的市级优质课(含市二等奖)和检查课(教学质量抽查)不再重复表彰,检查课(教学质量抽查)的市级优质课和教学标兵不再重复表彰。如果一个老师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