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交强险如何赔付,交通事故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

  

  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投保义务人应当在交强险范围内进行赔偿,而交强险范围内没有责任赔偿,即无论事故责任如何,所有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都应当在交强险限额内进行赔偿。   

  

  现实中,电动三轮车或中大型电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前者往往被认定为机动车,但未购买强制保险。车主是否应该根据上述司法解释在强制保险范围内进行赔偿?   

  

  根据山东省高院(2020)鲁第7753号裁定书,电动三轮车虽被认定为机动车,但车辆所在交警部门未将其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再审申请人(非机动车所有人)未提供证据证明该车辆可以购买强制保险,但电动三轮车因自身原因未购买。故驳回非机动车所有人要求电动三轮车所有人在强制保险限额内赔偿其损失的再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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