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关于调整信用卡非面对面分期提前还款收费规则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为提升您的用卡体验,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自2021年3月31日起,我行将对持卡人通过我行网关、快捷支付或银联支付渠道办理分期业务(统称为非面对面分期业务)的收费规则调整如下:
持卡人主动申请提前结清,或持卡人的卡/账户在还款期间被冻结或控制,或持卡人的卡到期,或持卡人在分期付款期间还款逾期等。或持卡人信用被我行损害、或所购买的产品或服务被用于商业、转售或套现,对个人或家庭日常生活不利。或者因持卡人提供的信息或数据不真实、不准确、不有效、不全面,导致该笔分期业务提前结清的,持卡人须一次性支付该笔分期业务剩余未分配本金,剩余未分配期数对应的手续费无需支付。已经一次性收取的手续费(如有)将退还给剩余未分配的分期对应的手续费,同时银行将一次性收取持卡人未分配本金的3%作为违约金。
已办理分期业务的持卡人,因对收费规则有异议而决定不再继续使用相关服务的,可通过拨打浦发银行信用卡背面的客服热线,提前结清分期业务申请或终止业务。持卡人未在2021年3月30日前(含)提出申请的,视为同意本次调整,将遵守调整后的收费规则。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