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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布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处理时间   

  

  本基金第七个封闭期的起始日为第六个开放期结束日(2020年12月23日)的次日,结束日为第六个开放期结束日的次日对应的下一年度(2021年12月21日)的倒数第二个工作日。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2021年12月22日(含)至2021年12月28日(含)期间运作的日本基金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自2021年12月22日(含)起   

  

  投资者可在开放期间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内申购和赎回基金份额。具体办理时间为正常交易日(9:30-11:30和1:00-15336000)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宣布暂停申购和赎回时除外。   

  

  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况导致本基金未能在开放期内按时开通申购赎回业务,则暂停开放期时间,自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消除后的次日起继续计算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时间要求。   

  

  3.每日订阅业务   

  

  3.1购买金额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规定每个账户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元。当销售机构设定的最低认购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时,投资者还应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直销网点每个账户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5万元,单个账户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2万元;投资者想转入直销网点交易,受直销网点最低额度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换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   

  

  3.2订阅费率   

  

  1.投资者认购本基金份额时,需要支付认购费用。投资者一日内有多笔买入的,按单笔买入分别计算适用费率。   

  

  基金为认购费提供两种支付方式:   

  

  1)前端充电模式   

  

  前端收费模式,即认购时缴纳认购费,费率根据认购金额递减。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购买的养老金客户和其他投资者适用不同的前端认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是指由基本养老基金和依法设立的养老金计划募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保基金、可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单一和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和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养老基金;职业养老金计划等。如未来有养老基金监管部门批准的新养老基金品种,公司将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非养老金客户是指养老金客户以外的投资者。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前端申购费率见下表:   

  

  其他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前端申购费率见下表:   

  

  2)后端计费模式   

  

  后端收费模式,即仅在基金赎回时支付相应的申购费用,费率根据基金份额持有时间递减。目前后端收费模式只适用于富国基金的直销。如有变动,请以届时公布或更新的招股说明书为准。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当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4.2赎回率   

  

  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对于持有期不足30天的投资者,本基金将收取赎回费,该费用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5.日常兑换业务   

  

  5.1转化率   

  

  自2021年12月22日起的开放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转换业务。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正常收取,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偿费免收。转出基金前端申购费不为0的,免收转换申购补偿费。转出基金前端申购费为0的,转换申购补偿费用享受0.1%的优惠。   

  

  5.2与转换相关的其他事项   

  

  5.2.1转换业务的适用范围   

  

  本基金仅开通富国目标齐力一年纯债证券投资基金与富国旗下部分自TA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详见2021年3月25日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直销渠道进行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用优惠活动的公告》,2020年9月21日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在直销渠道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2018年10月23日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直销渠道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如今后有其他开放式基金开放,将另行公告。   

  

  业务规则的转换   

  

  (1)基金份额   

持有人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系统)办理上述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

  

(2)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日)。基金份额持有人转换基金成功的,登记机构在T+1日为其办理权益转换的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通常可自T+2日(含该日)后查询转换业务的确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3)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4)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直销网点申请转换基金份额时,每次对基金份额的转换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转换时或转换后在直销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需一次全部转换。

  

(5)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基金份额持有人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

  

6. 基金销售机构

  

6.1直销机构

  

1)本公司的直销网点:直销中心。

  

直销中心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二座27层;

  

传真:021-20513277;

  

联系人:孙迪;

  

、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2)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www.fullgoal.com.cn

  

基金管理人将适时增加或调整直销机构,并及时公告。

  

6.2代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辉腾汇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本基金的开放期期间,基金管理人将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在本次开放期结束后即进入本基金的第八个封闭期。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披露于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富国目标齐利一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富国目标齐利一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4)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5)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6)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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