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汽车交强险责任限额,湖南省交强险责任限额上调

  

  我们总说交强险只能赔偿别人,不能赔偿自己,其实不然。当双方都有损失,且赔偿金额为2000元,且无人受伤但车受损时,交强险允许他们自赔。   

  

  你什么意思?简单来说就是你撞了别人的车。你的交强险是太平洋,他的交强险是平安。定损后,你修车费1500元,对方修车费1800元。那么这种情况下,你只需要找你的保险公司赔偿,他就可以找他的保险公司赔偿。   

  

  这种情况也叫相互补偿。   

  

     

  

  什么是“互碰自赔”?   

  

  交强险的“互撞自赔”是基于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快速赔偿机制。   

  

  即事故各方均有责任,各方车辆损失在交强险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两车或两车以上发生碰撞,不涉及人员伤亡或车外财产损失的,各保险公司在各自机动车财产损失限额内对车辆损失进行赔付。   

  

     

  

  「相互补偿」有什么好处?   

  

  就近调查,找各家保险公司定损;节省时间,不再来回所有保险公司。   

  

  只付从车款,不再支付对方费用;独立主张,不再看对方和别人的脸色。   

  

     

  

  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一些城市尝试将“车辆碰撞自赔”的理赔金额提高到5000元,从而解决更多的多车事故。但有些城市“车辆碰撞自赔”的理赔金额是2000元。   

  

     

  

  新规则,相互碰撞和自补偿条件   

  

  1.多车碰撞:两辆或多辆车相互碰撞   

  

  2.有强制保险:事故各方都有强制保险(尚未到期)。   

  

  3.车损险:事故各方都有车损险,他们免费保管(尚未过期)。   

  

  4.纯车辆损失:事故只造成各方车辆损失,无人员伤亡和车外财产损失。   

  

  5.不超过5000元:各方车损不超过5000元(部分城市2000元)。   

  

  6.各方责任:由交警裁决或事故各方协商确定各方责任(同等或主次责任)。   

  

  7.各方同意:事故各方同意采用“相互赔偿”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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