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卡怎么分期付款,建设银行怎么取消分期付款

  

  3月31日,央行发布公告,要求各从事贷款业务的机构在通过网站、手机应用、海报等渠道营销时,以明显方式向借款人展示年化利率,并在签订借款合同时予以载明。年化贷款利率应由向借款人收取的所有贷款费用与实际占用的贷款本金的比率计算得出,并转换为年化形式。   

  

     

  

  本公告针对所有从事贷款业务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类金融机构、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以及为贷款业务提供广告或展示平台的互联网平台,因此银行信用卡业务也在其中。   

  

  无意间看了一些银行app里的账单分期业务,看到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分期业务的还款金额、利率、年化利率都有公示,只告知每期的还款利率,让用户感觉比以前非常清楚。   

  

     

  

  信用卡分期业务溯源如果说信用卡分期业务溯源的话,2003年,招商银行信用卡在发行信用卡后不久向市场推出的服务,已经成为信用卡业务多年来的重要业务之一。在刚刚发布的2020年信用卡年度报告中,某国有银行信用卡分期交易金额达3637.98亿元,同比增长11.73%,约占该行信用卡消费总额的22.2%。由此可以大致了解各发卡行分期业务的大致情况。   

  

  信用卡分期业务是持卡人在购买商品或还款时,将应付的商品或账单按月分成若干等份,持卡人每月以此为基础向信用卡还款。分期业务实际上减轻了持卡人一次性还款的压力。多年来,发卡银行不遗余力地推广分期业务,但市场对信用卡的分期业务并不“买账”,长期以来饱受市场诟病。主要原因是分期业务虽然免本金利息,但需要收取分期手续费,而分期手续费的成本有些模糊。   

  

  银行在推广信用卡分期业务时,往往会采用放大月息的方式,比如“日息小于”。”“月息不足。“让持卡人觉得除了单独还清本金,分期手续费的成本很低。然而,信用卡分期业务却屡遭用户投诉。   

  

  在分期业务中,最受诟病的是信用卡的高分期率似乎隐藏着费用“陷阱”。那么信用卡分期率真的很高吗?要考虑分期业务的成本与之对比的“参考”标准是什么,更重要的是分期业务的目标客户群体是什么样的,持卡人应该以什么样的心态看待信用卡分期业务?同时,信用卡分期业务中是否隐藏着一些所谓的“陷阱”?   

  

  信用卡还款主要有三种形式,一种是全额还款,即不需要持卡人承担任何其他费用,不在本次讨论之列。另外两种还款方式是分期还款和最低还款额。   

  

  最低还款方式为信用卡账单约定还款金额的5%或10%,要求持卡人承担信用卡的透支利息。目前的基准透支利率为0.05%/天。今年1月1日起,央行取消了透支利率的上下限,具体透支利率可由发卡行自行设定。目前只有少数产品有“30%”或“20%”的透支利率。简单按照0.05%/天的利率计算最低还款法产生的年化成本就是18.25%的年利率,如果贴现的话在12.77% ~ 14.6%的区间。   

  

  关于分期还款的计息方式,从目前各发卡行信用卡分期业务整体来看,基本分期手续费率从0.6%/月到0.8%/月不等。如果按照简单的计算方法,将月费乘以分期期数(月数),就可以得出总的分期费率。以12期为例,即7.2%-9.6%/年(这不是央行规定的“年”。如果用年化利率公式等额计算,年化利率更接近真实成本,12期7.2%的分期手续费率计算的年化利率约为13.04%,高于实际还款的分期手续费率计算的金额。   

  

     

  

  目前很多发卡行对信用卡分期业务都有优惠利率,有的低至基准手续费率的4折。   

  

     

  

  为什么分期业务一直饱受诟病?按照这种计算方法,分期还款的还款成本远远低于最低还款法。这也是学习分期还款时的早期建议。如果因为还款资金周转困难无法一次性还款,优先考虑分期还款和最低还款额更划算。   

  

  但为什么分期业务一直饱受诟病?很容易产生分歧,即分期还款采用等额利息的方式,即每期还款金额按照期数等额分配,而不是扣除已还部分来计算剩余本金的利息。所以这种计算让消费者觉得不划算,这也可能是分期业务“猫腻”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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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央行公告中,明确了贷款年化利率的计算方式,折算年化手续费率是将日利率、月利率通过公式转换为年利率,贷款产品只有折算成年化利率,才能知道最终的贷款成本。也一定程度上有效防范机构以“手续费”、“服务费”等各种名义变相收取额外费用,避免增加借款人的隐形成本。同时也形成了实际还款金额和经过公式计算出来的“年化利率”,让消费者能够清楚了解到借贷成本。

  

  

同时,各家发卡银行也在分期业务的说明中提示消费者,近似折算年化手续费率是通过计算内含报酬率(使未来现金流入量现值等于未来现金流出量现值的折现率)后年化而得,而并非消费者需要支付的手续费/交易额比例,实际支付的手续费金额仍以账单列示为准。

  

  

分期业务提前还款的“违约金”与营销策略另外,分期业务还有一个争论较多的问题,就是关于分期业务提前还款的“违约金”问题,一旦办理了信用卡分期还款业务后,如果想提前还款,银行会向用户收取一定金额的“违约金”,关于这个金额如何收取,市场中存在一些异议的声音。

  

关于这个话题,就要从根上来分析分期业务的定位。应该说信用卡分期业务从根本上还是要解决消费者资金不足的问题,通过消费分期或还款分期来缓解一定的资金压力。也就是说,分期业务是针对一类持卡用户的刚性需求,但并不适合所有持卡用户。

  

因此如果能全额还款的用户,就不要选择使用分期还款方式,毕竟它是有成本的。而如果选择了分期还款方式,一旦中途反悔想提前还款,还是需要按照目前银行相关规定执行。毕竟还款规则也是“契约”。

  

但是分期业务也有很多“羊毛”可以薅,比如像苹果官方网站,提供多家信用卡购买时的零利息、零费率分期付款的服务,相当于将一款商品的销售价格分为若干期,不收取利息,也不收取分期手续费,一方面缓解消费者的资金压力,另一方面也提升了信用卡的使用频度。增加了活跃度。

  

  

当然,银行在营销分期业务的时候,也需要考虑用户的心态,要把分期业务的情况详细告知用户,而不是一味地强调分期后的单月费率的方式,让消费者产生误解,而在不需要分期的情况下进行分期。这样的话,遭遇用户的投诉是避免不了的。因此银行营销分期业务时,应该更多考虑到用户的需求,而不是“一推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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