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个人信用贷需要哪些流程,建设银行个人信用贷款流程

  

  周今年31岁。他在准备买房时需要提供个人信用报告。后来,周打印了个人版的征信报告。在征信报告中发现,周于2009年1月16日在某农村商业银行有一笔30000元的个人经营性贷款,2009年12月20日到期。截止2020年10月,余额3万,目前逾期。最近五年有50个月逾期,其中50个月逾期超过90天。   

  

  周马上去找农商行支行的负责人,负责人拿出当年的材料。经查明,周某提供的借款材料并非其本人照片及签名,且周某当时未满18周岁。   

  

  周多次去和农商行支行负责人沟通此事,希望能解决。但是农商行支行的负责人说你去告吧。   

  

  周以侵犯名誉权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农商行撤销其名下贷款,赔偿各项损失10万元,并配合中国银行消除周征信上的逾期记录和逾期痕迹。(来源:裁判文书网)   

  

  庭审中,周向法院申请对借款材料上的笔迹进行司法鉴定。经鉴定,当年借款材料上的签名确实不是周的笔迹。   

  

  法院判决农商行消除周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不良信用记录;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8000元。   

  

  本案中,根据农商行提供的《最高额个人担保借款合同》、《农户短期借款申请书》上的签名,周的签名并非其本人,故周与农商行之间不存在借款合同关系,也不能证明周逾期未还款的事实。   

  

  农村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过程中未尽到合理审查义务,存在过错。因周某个人征信报告中的不良信用记录已对周某名誉和生活造成损失,农商行有义务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消除周某个人信息系统上传的不良记录。   

  

  农村商业银行因自身过错给周造成精神损失,除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责任外,还可以根据给周造成的精神损失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征信是我们每个人的“信用卡”,对我们的生活乃至孩子的生活都有很大的影响。所以,要保护好自己的“信用卡”!   

  

  欢迎关注或喜欢评论,一起探讨身边的法律问题!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