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8年11月1日,中国平安人寿保险公司推出平安福(2019)保险产品计划升级版,延续了全面保障、轻症多缴、创新提升保额的优势,将轻症重疾保障种类拓宽至130种。
平安2019的四大优势
1.全面担保
80种重疾扩大到100种,覆盖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等高发疾病,终身保障。
20种轻症疾病增加到30种,可分3次赔付,每次赔付基本保额的20%,不影响重大疾病赔付。
死亡保障终身,应对不确定的风险,延续对家人的爱。
长期意外保障最高70周岁,驾驶和乘坐非营运私家车发生意外,将获得双倍赔偿。
意外伤害附加医疗保险,因意外发生的门诊和住院费用也可获得赔偿。
2,恶性肿瘤多次赔付
针对恶性肿瘤复发转移,在合同约定的条件下,可以对恶性肿瘤进行第二次或第三次赔付,为治疗费用较高的恶性肿瘤提供了额外的保障。
3.创新保额增长的设计。
轻症保额增加:70岁前每发生一次轻症,身故和重疾的保额分别增加主险和重疾保险基本保额的20%,最高可达60%。
增加运动保额:参加指定运动平台的活动,根据条款达到运动标准。从第三个保单年度起,将主险和重疾险的基本保额分别提高5%(达到第一运动标准)或10%(达到第二运动标准),以鼓励健康的生活习惯。
4.保费豁免护理
可以增加被保险人的小病豁免和重疾豁免。
附:平安福2019保障的30种轻症和100种重大疾病详情
30种轻微疾病
与平安福2018相比,新增的10种轻症为(图中红色部分):原发性肺动脉高压、腔静脉滤器植入、轻三度烧伤、单侧全肺切除、单侧肾切除、早期肝硬化、系统性红斑狼疮、单眼失明、脑内植入分流、轻度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100种主要疾病
与平安福2018相比,新增的20种重大疾病为(图中红色部分):16种。心脏粘液瘤手术,17。严重的大动脉炎,18岁。布鲁加达综合症,19岁。重度继发性肺动脉高压,20。室壁瘤切除术,21.51.范科尼综合症,52岁。脓毒症引起的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72。严重进行性风疹全脑炎,73。严重的白塞氏病,74岁。严重的脊髓肿瘤,75。严重的结核性脑膜炎,76。严重的脊髓空洞症,77。闭锁综合征,78。横贯性脊髓炎后遗症,79。肺结核。
平安(2019)保险产品计划包括平安福(2019)终身寿险、平安加平安福19提前给付转重疾保险、平安加平安福18恶性肿瘤疾病保险、平安加长期意外伤害保险(2013)、平安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A或B)、平安加轻微豁免保险(C18)疾病保险和平安加豁免保险(C19)重疾保险。
平安福(2019)保险产品计划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18-55岁
保险期限:终身,长期意外保障至70岁。
缴费年限:10年、15年、20年、30年
【条款详解】
一、平安福(2019)终身寿险
身故保险金:. 100%至170%的基本覆盖率
(1)被保险人身故,给付100%基本保险金额,终止合同。
(2)被保险人年满70周岁前,每患一次“附加平安幸福重疾19”中特定的轻症重疾(即轻症),额外给付基本保额20%的身故保险金,轻症最多给付三次,因此身故保险金最高可给付基本保额的60%。
(3)达到运动标准后,可额外给付身故保险金:
投保前1: 2年达到锻炼标准,继续I
符合行权标准2:投保前两年持续增加阶梯保额,24个月内每月至少25天阶梯保额合计达到至少1万,增加身故保额。
10%。二、平安附加平安福19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简称“附加平安福重疾19”)
等待期:90天,等待期内确诊患合同约定“特定轻度重疾”或“重大疾病”,退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因意外伤害发生上述情形的,无等待期限制。
1、特定轻度重疾保险金:保障30种轻症,每次给付20%基本保额(最高22%基本保额),给付达到3次后本项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2、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障100种重疾,给付100%基本保额(最高170%保额),合同终止。
保额增长设计:
(1)被保险人在70周岁前,每患一次特定轻度重疾,额外给付20%基本保额的重疾保险金,轻症最多可赔付3次,因此重疾保险金最高可额外给付60%基本保额。
(2)达到运动标准重疾、轻症保额增长:
①达到运动标准一:投保前2年坚持步走保额增长,累计18个月达到每月至少有25天运动步数不少于10000步,重疾保额提升5%,轻症保额提升1%。
②达到运动标准二:投保前2年坚持步走保额增长,累计24个月达到每月至少有25天运动步数不少于10000步,重疾保额提升10%,轻症保额提升2%。
注意:重大疾病保险金赔付后,“主险-平安福(2019)终身寿险”基本保额按赔付的重疾保额等额减少,当主险合同基本保额减少至零时,主险合同终止。
三、平安附加平安福18恶性肿瘤疾病保险
等待期:90天,等待期内首次发病并确诊恶性肿瘤,退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因意外伤害发生上述情形的,无等待期限制。
恶性肿瘤保险金:
若初次确诊的重大疾病为恶性肿瘤,针对恶性肿瘤的新发、转移、复发等情况,距离上一次确诊恶性肿瘤生存满5年或5年以上,恶性肿瘤可得到第2、3次赔付,每次额外赔付额度为100%基本保额。
确诊初次患恶性肿瘤,即可免交本附加险剩余的各期保费。
注意:若初次确诊的重大疾病不是恶性肿瘤,则本附加险终止,不享受第二、三次恶性肿瘤保险金。
四、平安附加长期意外伤害保险(2013)
意外伤残保险金:100%基本保额为限。
意外身故保险金:100%基本保额-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
自驾车意外伤残或身故特别保险金:双倍意外伤残或身故保险金。
公共交通意外伤残或身故特别保险金:双倍意外伤残或身故保险金。
五、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A或B)
100元免赔额,社保范围内赔付且不超过社保或其他补偿后的余额。保险期间为1年,5年为一个保证续保期间,最高续保年龄不超过65周岁。
A款:针对不享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保障的人群。
B款:针对享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保障的人群。
六、平安附加轻症豁免保险费(C18)疾病保险
被保险人发生本附加合同约定的20种轻症,豁免保费。
七、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C19)重大疾病保险
投保人发生本附加合同约定的100种重疾,豁免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