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账务处理,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分录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账务处理?   

  

  出口退税的会计分录如下:3360   

  

  1.税额不得减免。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销售离岸价*退税-无免抵税)   

  

  货物: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进项税额   

  

  2.应退税额:元   

  

  借:应收补贴-出口退税(退税金额)   

  

  货物: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退税金额)   

  

  3.免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冲减国内应交税费(免)   

  

  货物: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可抵扣)   

  

  4.退税收据   

  

  借:银行存款   

  

  货物:应收补贴-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出口退税一般程序:   

  

  1、相关证件办理查验和登记表领取。   

  

  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出口产品经营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后,应在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   

  

  企业收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应根据登记表和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等证明材料一并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核实后受理登记。   

  

  3.签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税务机关收到企业正式申请后,按规定程序审核批准后,发给企业办理‘出口退税登记’;   

  

  4.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取消   

  

  当企业经营情况发生变化或部分退税政策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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