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玩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状,黄金饰品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

  

   尹小虎   

  

  邓谷是古代悬挂在宫廷外面的一面大鼓。有怨气或者重大问题的人可以敲锣打鼓闻闻。胡三省注《资治通鉴》说3360“闻鼓之时,可得伤者击鼓,然后死而闻之。”根据现有的史料记载,邓文鼓是在魏晋南北朝时期逐渐发展起来的,并在隋唐时期正式成为一种法制。《唐律斗讼律》中有关于“去鼓”的规定,但除了反映的情况不能“不真实”外,没有太多限制;纠正和平反错案的作用也非常有限,更多的是一种摆设。直到北宋时期,刊鼓才成为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邓文鼓可以起到“脚踏实地”的作用,对于北宋初期致力于中央集权的君主来说,无疑是很有帮助的。正因为如此,君主们通常会问自己关于攻击邓案的申诉。太平兴国九年(雍熙元年,984年)发生了这样一件事:名开封寡妇刘与他人通奸,担心奸情败露,神经紧张而病倒。恶人怕前夫的儿子王元吉去衙门告状,先告状,派婢女到开封控告王元吉企图毒杀自己。丰福受理此案后,对王元吉进行了殴打逼供。后来采访的时候觉得案子有疑点,就转给书记官调查了。在侦察过程中发现问题,将此案提交皇帝裁决,判处王元吉“免死刑”监禁,用杖断法执行。但在行刑过程中,王元吉大呼冤枉,妻子张也打了邓,听到了鼓声。就这样,这个案子被宋太宗亲自受理了。   

  

  “林轩顾问”宋太宗知其委屈,将开封府审理此案的官员全部交由御史台审理,最终查明了案件的真相,王元吉得以平反,而审理此案的官员也受到了相应的惩罚。三月,开封府知府刘宝勋领了俸禄,推官张勇等主审官带了一官停办(免于降职),具体负责审理的官员则带着棍棒被流放到岛上。然而,不调查发现问题的司务长“赏钱赐帛束”;上告鼓的张,也给了十匹帛。据说开封府审问王元吉时,用了一种叫“鼠打郑”的酷刑,“极其恶毒”。宋太宗下令,这种刑具也应适用于狱卒的酷刑。结果狱卒“四处游荡,喊快死”。又解开,双手久久不能动弹。”宋太宗:感慨地说,“京内,真是太酷了。什么情况?"   

  

  大概正因为如此,君主经常亲自接受敲鼓的案子,无论大小。淳化四年(993),“某辉,京畿人,打邓,诉其家奴失捕豚”。结果,宋太宗“给了几千块钱来支付”,并对首相说,“跟我说这种罚款的事,真是可笑。但是,你推着这颗心去面对这个世界,你就可以清白了。”   

  

  显然,“不冤于民”才是立鼓宣传的最终目的。作为一种制度设计,邓谷的初衷是为了加强司法监督,纠正和平反错案,但在实际操作中,却不再局限于刑事案件。如宋真宗景德二年(1005年),大理寺详判丘象贤等人被开封府法官以“议狱不当”定罪,给予“削官一任”的处分。仇似第一人不服,“诣闻其故”,命宋真宗大臣审查。复审官认为,邱祥贤等人虽有过错,但“法不可追官”。于是处分撤销,各官复职,并依次追究开封府法官的责任。   

  

  也有这样的情况   

  

  此外,一些重大争议问题也通过敲锣打鼓得到了解决。宋太祖开宝六年(973),引起争议。学者徐世连等人敲锣打鼓,指责考官李云“感情用事”。宋太祖命令有关人员重考,并亲自在大厅里阅卷。“既然宫廷考试是惯例”,就建立了“宫廷考试”制度。   

  

  北宋初年,影响最大的鼓接受案是咸平五年,魏左主将薛遗孀柴氏上诉案。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基本上可以看出邓文鼓的实际运作情况。   

  

  薛是宋初宰相薛的养子。他胆子小,家财万贯,能当下士,却管不好家里。薛卒于至道二年(996年),时年42岁。他的遗孀柴氏再婚,没有孩子。其前妻所生的两个儿子薛安尚、薛,一直与柴家不和;柴还年轻,也不想为薛当寡妇。她藏匿了薛留下的数万家财和大量书籍文物,并打算改嫁。前丞相、右侍郎张齐贤得知此事后,自然不肯放过这样的好机会,派人四处求亲。双方商定了结婚的日期。   

  

  但是就在好事即将发生的时候,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薛的儿子向开封府控告柴。开府事关重大,所有涉及的权贵都不敢擅自处理,所以才会把案子告到皇帝那里。宋真宗不想小题大做,但双方都不接受,只好将此案提交御史台审理。而柴氏对邓提出申诉,指责新任宰相薛从闽中低价购得旧居,又因自己求婚不成,唆使诬告自己。就这样,又一个总理被牵扯进来。向敏中是宋真宗信任和提拔的官员,所以他召见向敏中询问详情。向敏中只承认买了老房子,对柴的提议矢口否认。   

  

  当宋真宗看到这一点,他想按下案件,给它一个冷处理。但是柴石拒绝这样做。他再次向邓求助。我们必须提出一个论点。宋真宗别无选择,只能要求审查机构进行详细调查。结果发现向敏中说的全是假话,宋真宗气得当面斥责向敏中不诚实。薛的兄弟们以前为他们的遗产打了一场官司,曾命令他们不得出售他们的祖传遗产。所以低价出售老房子显然是违背圣旨的。当然,柴私自侵吞财物的行为也暴露了,在背后唆使她反复申诉。   

的,正是原宰相张齐贤的儿子、太子中舍张宗诲。

  

于是,宋真宗对此案作出裁决:张齐贤和向敏中都被罢免职务;薛安上被处以笞刑,并用被柴氏侵吞的财产从向敏中那里赎回老宅;张宗诲削一任,贬为海州别驾。当然,最倒霉的还是挑起此案的柴氏,几番击登闻鼓上诉,结果不仅落得个人财两空,还被判赎铜八斤(折抵杖八十)。

  

来源: 法治日报——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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