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同学来问边肖,发票税率栏* * *是假发票吗?这张1%税率的发票有错吗?还有一些其他税率的发票层出不穷,让财务朋友晕头转向。今天,边肖为大家整理了五种特殊形式的发票税率栏,让你拿到发票后不再怀疑。
第一种特殊形式“***”
发票(官方税务收据):其他个人取得的房产免税或出租的,优惠政策减1.5%,差额征税,税率栏自动打印“***”;
税务机关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免征增值税的发票应在“税率”栏自动打印“***”;
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每季度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栏显示适用的征收率;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每月发票总金额在10万元以下,税率栏次显示“***”.
第二种特殊形式“免税”
纳税人销售免征增值税的机动车,应通过栏选填“免税”新系统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栏将自动打印显示“免税”,“增值税金额”栏将自动打印并显示“* * *”;机动车统一发票票面“不含税”栏和“价税合计”栏填写的金额相等。
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免征增值税项目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应在税率栏填写“免税”字样。
第三种特殊形式“1%”
纳税义务发生在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应税销售收入税率,减按1%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并按1%的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即税率栏“1%”.
第四种特殊形式“不征税”
收费公路电子发票是给办理ETC卡的客户开具的,有:两种。一个是左上角有“收费站”的标志,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发票;第二个,左上角没有“收费站”,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的通行费电子发票.
使用“无销售行为不征税的项目”代码,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其中,货物和劳务的税目分类编码“6项无销售额”,用于纳税人收到款项但不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情况。
预付卡销售及充值601笔,自行开发房地产项目预付款602笔,未缴纳营业税603笔,印花税604笔,车船使用税605笔,为承租人销售资产融资售后回租606笔,资产重组涉及不动产607笔,资产重组涉及土地使用权608笔,代理进口免税商品货款609笔,有奖发票奖金610笔。
第五种特殊形式“*”
经营者电子发票符合国家税务总局相关业务和技术规范,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查验。税率为“*”是由于国家税务局特许运营商电子发票不做价税分离,不是免税业务,不影响收票方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