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组合贷
组合贷款是指借款人符合个人商品住房贷款条件,同时缴纳住房公积金,满足公积金贷款要求。在申请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这种贷款称为组合贷款。
基本流程
客户资质审核-签约《存量房买卖合同》 网签-办理资金监管(支付首付)-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面签(公积金部分贷款当场审批,部分园区商业贷款三周/市区一至两周)-放款-客户到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抵押材料-过户及抵押登记-缴纳税费-领取房地产产权证和房地产登记证。
组合贷政策
贷款额度
公积金额度和商业贷款额度相加得到组合贷款额度。其中,公积金数额按照公积金数额的确定方法确定;商业贷款额度按以下方法确定:商业贷款额度=最低值(担保公司评估价与网签价中较低者)*商业贷款比例公积金贷款额度。
贷款期限
借款人年龄:男:18至65周岁;18至55岁的女性。
具体要求如下:
1、公积金贷款年限个人法定退休年龄(贷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的年龄);
2.新建住房贷款期限30年;
3.存量成套住房、住房建设和住房装修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存量成套住房贷款期限不超过所购住房剩余使用年限;
4.房龄贷款期限50年;
以上四个是最短的。
首付比例
有一套房,无贷款记录,首付比例30%;
有一套房/无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无商业贷款记录,首付比例50%;
有一套房/无房,商业贷款记录已结清,无公积金贷款记录,首付比例50%;
有一套房/无房,有未结清商业贷款记录,无公积金贷款记录,首付比例80%;
有一套房/无房,有未结清商贷记录,公积金贷款已结清一次,首付比例80%。
因为贷款组合涉及很多条件和要求,整个流程较长,贷款周期也相应拉长。只要借款人符合条件,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基本上不会被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