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人身保险公司和财产保险公司都有意外险,涵盖意外医疗、意外伤残、意外身故三大类。财产保险中的雇主责任会增加误工费、诉讼费、一次性伤残就业金等一些责任。
如果公司客户希望将24小时事故延长至其员工。寿险公司的业务员会为他推荐团体意外险,财险公司的专员会为他推荐雇主责任险。虽然两者都是意外,但法律责任绝对不同。详细看看我过去的文章:相比员工,老板才是弱势群体?
如题,意外险中个人标准判断和工伤标准伤残赔偿有什么区别?
先明确一点,我们给自己买的意外险是基于个人标准的。关于员工事故的部分。如果买的是团体意外和雇主责任,这个就不一样了。
按照同一家公司的条款,同类伤害。
我国工伤伤残等级标准以《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t 16180-2006)为基础。
一般以《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标准编号为JR/T0083-2013)来鉴定人身伤害的伤残等级。还有其他的,比如道路交通。
(没有两种材料的童鞋可以直接百度)
对于常见的意外骨折,可按工伤评定为十级;但是完全不能按人的级别来定级,只能按意外医疗责任赔付,不能按伤残率赔付。
比如脾切除也是一样的。按照工伤属于6级或者7级(35岁为界,35岁以下为6级),而按照人来说,只能评定为8级伤残。按照赔偿比例,工伤还是多赔。
如果甲企业买30万雇主责任,乙企业买30万团体意外。这时,工伤发生了。经过一系列评估,企业不得不支付40万元。
在这种情况下,两家公司将如何互相赔偿?
a、40万——雇主责任险对应保障,其余赔偿。
企业B,不管怎么样,都要交40万。可以,因为团体意外是员工福利,员工有权向企业追偿!
最后,员工意外险买对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