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助学贷款什么时候开始,毕业了助学贷款几月份还

  

     

  

  近日,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0〕4号),从三个方面对助学贷款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通知明确,为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减轻贷款学生的经济负担,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助学贷款相关政策调整完善如下:   

  

  一是助学贷款还款宽限期由3年延长至5年。   

  

  二是助学贷款期限由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调整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三是自2020年1月1日起,新签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去30个基点执行。   

  

     

  

  一起看《通知》全文   

  

  教育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银保监局,计划单列市教育局、财政局、银保监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政局,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城市中心支行,中央部门所属高等院校、银行业金融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为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减轻贷款学生的经济负担,决定调整完善助学贷款相关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助学贷款还款宽限期。助学贷款还款宽限期由3年延长至5年。   

  

  第二,助学贷款期限。贷款期限由学制加13年,最长20年调整为学制加15年,最长22年。   

  

  三。学生贷款利率。2020年1月1日起,新签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去30个基点执行。   

  

  教育部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7月3日   

  

  来源:四川教育出版社   

  

  “新都服务”新媒体账号   

  

  主管单位:成都市新都区行政审批局   

  

  主办单位:新都区行政审批局行政服务促进中心   

  

  编辑:辛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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