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人寿保险期满了怎么领取本金,合众人寿保险交15年能退还本金吗

  

     

  

  在之前的文章中,Miki谈到了很多被保险人被保险公司拒赔后通过上诉成功维权的案例,甚至包括河南女子得了肺癌后买了保险并成功获赔。   

  

  网友评论很多,大部分都不支持保险公司。三木也说过很多次,保险公司在法庭面前一直很胆小。   

  

  如今,这位青岛男子已经做了肾移植手术,保险公司拒绝赔付。官司已经打到二审了。法院会支持这个人赢吗?   

  

     

  

  

案情回顾

  

  

     

  

  2013年7月18日,王先生作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购买了一份保额为20万元的重疾险提前给付的丰盛幸福终身寿险。   

  

  2013年8月7日,王先生被诊断为肾脏恶性肿瘤、高血压、糖尿病(2级)等。根据入院记录,主诉是“发现右肾占位超过一个月”。既往病史显示他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超过4年。王先生及其配偶对上述内容签字确认。   

  

  2017年9月18日,王先生因病接受了器官移植手术。入院诊断为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高血压3级。在入院记录的投诉部分,王先生称,3年前在青岛胶南市人民医院做了右肾肿瘤切除手术,术后左肾功能下降。被诊断为“慢性肾功能不全”,透析治疗两年多。   

  

  随后,王先生向何忠人寿提出了索赔申请。保险公司调查后发现,王先生投保时未如实告知,在等待期(等待期为180天)内出险,且从未告知保险公司,故拒绝赔付。   

  

  王老师不服,上诉法院   

  

     

  

  

案情分析

  

  

     

  

  从以上案例回顾来看,本案的争议焦点是:一审判王老师败诉,再诉,二审判维持原判。.   

  

  经调查,王粲先生的上述情况和就医情况可从医院方便地查询到。事实确实如此。王先生为什么直到2019年9月份做肾移植手术后才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出理赔?具体原因不得而知,王老师等待期内出险与未如实告知   

  

  然而,法院认为,根据重疾保险条款:   

  

  “若被保险人自本补充合同生效之日起,在王老师主张的是保险合同生效超过两年,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本补充合同定义的儿童或成人第一重疾病,我们将主合同及本补充合同的保费无息退还给您,主合同及本补充合同终止”。   

  

  因此,180天一、二审法院判决保险公司上诉。   

  

     

  

  

买重疾险,下面3个期限要知道

  

  

     

  

  从上面的案例我们知道,等待期间的重疾是不可赔偿的,法院也是支持的。前面的案例也提到过几次,在诉讼案件中非常重要。它们是:   

  

  王老师在180天内患重大疾病,涉案保险合同自2013年8月7日已终止。   

  

  保险公司投保是为了防止一些人生病和防止道德风险,1、等待期.把这个时期称为等待期。   

  

  医疗险的等待期一般是30、60天,重疾险是90、180天。对于投保人来说,当然短的等待期比长的好。   

  

  通常在健康险中设定一段内罹患保单约定的疾病不赔,保险责任终止并退还保险费   

  

  保险合同成立两年后不能解除保险合同,俗称两年不可抗辩条款,是保险法为保护被保险人而特别设定的条款。具体条款如下:   

  

     

  

  2、保险合同成立2年   

  

  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被保险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作出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决定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自保险人知道终止原因之日起,3、三十天   

  

  所以在保险公司发出拒赔通知之前,一般都是要先解除保险合同的。上面提到的案例是被保险人只出具了拒赔通知书而没有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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