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无缘无故扣钱为什么,法院无权扣农村信用社的钱是吗

  

  “太感谢了,要不然,我都不知道这钱什么时候能拿到……”4月27日上午,在蚌埠市蚌山区法院三楼会议室,执行干警将23万余元土地补偿款发放给葛等村民。   

  

   1992年,蚌山区某村委会占用葛等村民土地兴办企业,按每亩2500元进行部分补偿。2011年5月,经村两委研究,决定每亩补偿被占土地27500元,并制作了补偿清单。当时村委会主任签字确认了名单。此后,村委会一直没有支付赔偿金。多次协商未果后,葛等人将村委会起诉至蚌山区法院。经法院审理,支持了葛某等人的上诉请求。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对村委会进行了网上查询,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为了尽快了结此案,保护村民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村委会,要求村委会履行法律义务。但村委会一直消极,一直没有赔偿。   

  

  在案件执行即将陷入僵局的时候,干警们从申请人那里得到了线索,村委会在一家商业银行开了一个账户。干警们迅速行动,连续查询了3个支行,终于查询到了村委会开设的账户,依法对村委会的账户采取强制措施,将案件款全部扣款发放给申请人。   

  

  来源: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提交材料:mzyfza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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