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溢价发行债券的原因,债券折价发行和溢价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混合金融工具,由于股权转换,可转换债券的票面利率低于普通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可转债的初始计量中,需要拆分确认两种权益,将负债部分确认为应付债券(后续按照摊余成本计量),权益部分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金融工具准则)。   

  

  一、初始计量的分拆确认   

  

  1.计算负债部分和权益部分的公允价值:   

  

  (1)按照无转股权债券的票面利率贴现债务部分的未来现金流量,计算确定债务部分的公允价值(即按照票面利率溢价或折价计算的普通公司债券的发行价格)。   

  

  (2)权益部分的公允价值是总发行价格减去负债部分的公允价值的差额。   

  

  2.交易费用应当按照负债部分和权益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配:   

  

  根据金融工具准则,企业(发行人)在发行金融工具时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如分类为债务工具并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计入所发行工具的初始计量金额;分类为权益工具的,从权益(其他权益工具)中扣除。   

  

  3.负债部分和权益部分的初始确认:   

  

  负债部分的公允价值从负债部分分摊的交易成本中扣除,计入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   

  

  权益部分的公允价值在扣除权益部分应分摊的交易成本后,计入权益的初始确认金额。   

  

  二、实际利率的重新计算   

  

  交易成本会影响债券的有效利率。对于发行人来说,交易费用的支付和发行收益的获取几乎是同时进行的,客观上减少了募集资金净额,相当于增加了资金成本(有效利率)。也就是说,在分摊交易成本后,发行人承担的有效利率高于市场有效利率。   

  

  负债分担的交易费用计入“应付债券——利息调整”科目。因为分摊的交易费用抵消了负债部分的公允价值,即应付债券的初始摊余成本变小,所以需要重新计算实际利率。   

  

  方法:   

  

  该部分的摊余成本(应付债券的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负债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假设负债部分的实际利率为R,用内插法计算。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包括两部分:(1)溢价或折价对实际利率的调整;(2)交易成本对实际利率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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