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回购的特点,回购债券包括哪几种

  

  债券回购是指交易双方自主协商谈判,在资金融通方(以下简称“回购方”)办理债券质押登记并向资金融通方(以下简称“逆回购方”)融资时,双方约定由回购方将本金返还给逆回购方,并按照约定的回购利率支付资金利息,同时注销债券质押登记的交易。   

  

  从参与者的角度来看,协议回购的当事人是市场上符合投资者适当性条件的任意两方;回购交易的双方是证券公司及其客户。   

  

  从质押券的范围来看,协议回购的质押券可以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所有债券,包括公开发行的债券和非公开发行的债券。   

  

  从质押券折算率的确定方式来看,协议回购的质押券折算率由双方协商确定。   

  

  从利率的形成来看,协议回购的利率是由双方自主协商形成的。   

  

  从期限来看,协议回购的期限为1-365天,由交易双方自主确定。   

  

  从灵活性来看,协议回购还会继续。而且协议回购分支机构的净额结算是连续进行的,因此在连续进行时允许第三方作为逆回购方。   

  

  从结算方式来看,协议回购是两个结算参与人之间的结算,执行的是实时全额逐笔无担保结算。   

  

  从风险控制的角度来看,协议回购一般通过交易参与方对交易对手授信的方式进行控制。   

  

  注:以上内容来自上海证券信息网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