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所哪一个最好,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板块有哪些

  

  财经网资本与公司消息,为支持北交所发展,帮助保荐人准确理解和运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11月26日,证监会发布了修订后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机构类第1号》。修改主要涉及投资主体、投资时间、投资比例等。   

  

  关于证券公司的保荐和投资,发行人拟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在保荐机构向发行人提供保荐服务前后,保荐机构或持有保荐机构的证券公司,以及前述机构的关联子公司均可对发行人进行投资。这意味着证监会适当放宽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投资的相关要求,可以“先保荐,后直投”。   

  

  联合保荐方面,综合考虑市场发展和注册制的推进安排,发行人拟公开发行并在上交所、深交所上市的,《保荐办法》第四十二条所指的“无法通过披露消除影响”暂按以下标准掌握:即保荐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合计持有发行人股份超过7%。或者发行人持有或者控制保荐机构7%以上股份的,保荐机构在推荐发行人证券上市时,应当与无关联的保荐机构共同履行保荐职责,无关联的保荐机构为第一保荐机构。发行人拟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及关联方持股比例不适用上述标准。   

  

  这意味着证监会根据注册制的推进安排和各个板块的具体情况,采取了差异化的安排。保荐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7%以上股份的,发行人拟在上交所、深交所上市的,仍需联合保荐,该无关联保荐人为第一保荐人。拟在北交所上市的,可以不采取联合保荐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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