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富国国有企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变动研究
保留小数点后位数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富国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协商一致,郭芙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变更郭芙国有企业债券投资基金,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1.将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保留的位数由小数点后3位改为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二。关于上述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保留位数的变更,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中涉及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保留位数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详见附表。
上述修改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变更,对原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重大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正案将于2018年7月13日生效。即日起,投资者的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申请将按照新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方法办理。
三。本公司将在更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招募说明书摘要时更新需要修改的内容。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或收益最低。建议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本公告解释权归我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基金管理人:郭芙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1日
附表:1。《富国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比表
2.《富国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对比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