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监会寿险部向各寿险公司下发《人身保险产品“负面清单”(2022版)》(以下简称“2022版负面清单”),指定了82条禁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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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银监会人身险部在总结2021年日常产品监管和产品问题通报的基础上,结合“2021版”编制了2022版“负面清单”,要求保险公司遵照执行,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与2021版相比,新增9条。同时,调整了健康保险产品的犹豫期,“未以显著方式向消费者告知等待期”和“部分产品提供‘新冠肺炎隔离’责任,扰乱市场秩序”被列入负面清单。包括:
1、人身险产品条款方面,新增1项:
“短期健康保险产品条款不符合关于不保证续保的监管要求,存在严重误导风险”;
2、在人身险产品责任设计方面,新增5项:
1.医保条款混淆了“恶性肿瘤”和“恶性肿瘤-重度”的概念。2.恶性肿瘤疾病保险仅包含“恶性肿瘤-重度”责任,产品命名不符合规定。3.终身寿险的保额增幅超过定价利率,是严重的误导风险。4.增额终身寿险的减保比例设计不合理;保费设计存在变相突破定价利率的风险。
3、产品费率厘定及精算假设方面,新增3项:
1.医保费率厘定年龄范围过大,存在定价不公平风险。2.产品现金价值的计算不符合一般精算原理,存在长期风险和短期风险。3.产品负债包括满期金累计计息负债,存在严重潜在风险等。
4、在产品报送管理方面新增1项:
“健康保险费增加表作为单独材料提交,不包括在费率表中”。
据悉,为更好地监管人身保险产品,2018年以来,银监会寿险部开展了人身保险产品专项核查清理工作,发布了2018版负面清单。自此,“负面清单”成为保险公司产品开发的参考,也是监管部门管理产品的重要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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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2019年,银监会建立了人身保险产品的通报制度。2020年,已三次通报58家寿险公司产品存在的问题。截至目前,银监会已经发布了三份“负面清单”。
银监会表示,各保险公司要严格核查历次通报内容和“负面清单”中存在的问题。对其他公司产品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引以为戒,及时更换或停售同类产品,已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上报,认真整改,不能心存侥幸。
附:2022版人身险“负面清单”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