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年终奖金的特殊算法,年终奖励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新的个税起征点、税率和工资薪金速算扣除从2018年10月1日起开始使用。是否适用于以后年度取得的年终一次性奖金收入的计税?   

  

  根据目前有关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相关文件,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发放当月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进行计算,若全年一次性奖金发放月份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的,可以适用新的适用率和速算扣除数。   

  

  文件依据:   

  

  1.根据 《国家税务局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59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98号)规定:“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费用扣除和税率。   

  

  对纳税人2018年10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费用扣除,按照本通知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1》计算应纳税额。对纳税人2018年9月30日(含)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税法修订前的规定执行费用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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