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贷流程和手续,二手房贷流程及手续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的服务效率和质量,防范贷款资金风险,4月9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北京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启用新版合同单据及进一步精简贷款办事材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指出在受理二手房贷款业务时,   

  

  公告称,北京住房公积金中心已开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2020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申请表(2020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审核交接表(2020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收证合同(2020版)》,原合同及部分业务单据已相应停止使用。   

  

  公积金贷款手续更加简化。如《通知》所述,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以下简称“担保中心”)负责抵押登记,抵押权人为管理中心。组合贷款由受托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负责抵押登记。《通知》指出,受托银行在完成贷款面签手续后,应监督卖方签订借款合同的保证人,并向贷款经办部门提交借款合同等贷款资料。贷款发放后,受委托银行应将贷款合同转给售房单位。在出售单位提供担保期间,受委托银行发现出售单位因重要资产转移、被查封冻结、变更或撤销等原因导致注册资本减少、经营状况恶化、担保能力下降或丧失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管理中心。受托银行协调的售房单位无法为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应向贷款经办部门出具说明,由担保中心提供阶段性担保。   

  

  《通知》还要求,在办理贷款申请业务和贷款变更业务时,申请人无需提交相应的纸质《借款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变更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人/购房人变更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房屋变更申请表(房屋位置变更)》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贷款期限变更申请表(延长贷款期限)》。   

  

  北京住房公积金中心表示,贷款发放后,受委托银行应在还款前5个工作日内告知借款人贷款发放日、首次还款日及还款注意事项,确保借款人知晓还款日和最低还款额,并告知借款人获取借款合同等资料。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选择邮寄的,受托银行应当按照借款人提供的地址以EMS快递方式寄送至借款合同。受委托银行应做好通知、合同收取、邮寄等记录备查。   

  

  (来源:Caij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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