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科助学贷款在什么时候申请,如何在校内申请助学贷款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为保证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黑龙江冰雪体育职业学院招生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招生政策、法规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也是我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的招生。   

  

  第三条学院基本情况:   

  

  一、学院名称:黑龙江冰雪运动职业学院   

  

  二、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以冰雪运动为特色,以高等职业教育为重点,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   

  

  三、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   

  

  四。学院代码:4019,国家标准代码:14540   

  

  动词(verb的缩写)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黑龙江冰雪体育职业学院。毕业证书由教育部注册认证。   

  

  不及物动词学院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滨水大道8801号。   

  

  第二章 招生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黑龙江冰雪体育职业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其职责是全面贯彻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定学院的招生政策和计划,讨论决定学院招生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学院设立招生就业办公室,作为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办公室,负责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具体业务工作。   

  

  第六条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黑龙江省考试院”)对学院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招生条件   

  

  第七条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生状况和社会需求,计划从黑龙江省及部分外省招收符合本院招生条件的各类毕业生。   

  

  第八条学院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编号,制定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招生对象   

  

  第九条开设专业:运动训练、运动运营与管理、康复治疗技术、护理学(运动康复方向)、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运动机械设备运营与维修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冰雪运动与管理(雪上方向)、冰雪运动与管理(冰上方向)、高尔夫运动与管理、健身指导与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球场大数据管理方向)。   

  

  第十条招生对象:   

  

  1.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参加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学考试(以下简称“专业对口升学考试”)的三校学生(中专毕业生、职高毕业生、技校毕业生)。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制定的招生政策以及章程中公布的有关规定进行。   

  

  1.专业志愿:同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二、专业志愿调剂:在自愿报考我院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完成的专业;   

  

  3.总分相同时: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理工科的同学会在t中比较数学、理工科、语文、外语   

  

  第十三条“专业对口”三校学生考生参加由省教育厅和省考试院组织的技能操作考试和公共文化考试。请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lzk.hl.cn)网站进行网上填报志愿。省招生考试院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录取工作由省级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四条体育专业录取由省级招生考试院根据技术科目成绩和文化科目成绩(含照顾政策成绩)按比例换算产生的综合成绩确定,按文化科目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按技术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如果技术科目成绩再次相同,则按照语文、英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第十五条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和复检。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新生注册后,学院将按照《黑龙江冰雪体育职业学院学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按照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学院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调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专业收费标准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收取学费。   

  

  第十八条学费标准:详见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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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其它

  

第十九条 学院外语课程只设有英语课程,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第二十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考核合格,由黑龙江冰雪体育职业学院颁发毕业证书。

  

第二十一条 按国家和黑龙江省有关政策文件要求,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用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学校还协助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经黑龙江冰雪体育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将根据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及解释权属黑龙江冰雪体育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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