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期权行权日,2021年6月期权走势

  

  股票代码:002122股票简称:ST天马公告编号: 2021-1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代码为037887,期权简称为天马JLC1。   

  

  2.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有46人。可行权的期权数量为13,686,500份,行权价格为1.57元/股。   

  

  3.本练习采用自主练习模式。   

  

  4.本次股票期权的期限为2021年12月22日至2022年12月6日。   

  

  5.若该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股票仍具有上市资格。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详见公司2021年12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独立行权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独立行权登记申报工作。   

  

  一、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1.选项简称:天马JLC1   

  

  2.选项代码:037887   

  

  3.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4.行权价格及可行权数量:行权价格为1.57元/股,可行权数量为1368.65万。行权前公司进行分红、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股利、拆股、配股或减持的,股票期权的数量和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5.可行权利的数量和对象:   

  

  6.锻炼方式:采用自主锻炼方式。公司的独立行权承办方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激励对象可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行权系统进行申报和独立行权。   

  

  7.行权期:2021年12月7日至2022年12月6日。根据可交易日期和行权程序,实际行权期为2021年12月22日至2022年12月6日。行权股票可在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 2)上市交易。   

  

  8.可行权日必须是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   

  

  (一)公司定期报告公告日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延期公告公司定期报告公告日的,自原任命公告日前三十日起至公告前一日止计算;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起,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   

  

  (四)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限。   

  

  激励对象必须在行权有效期内行使行权。有效期结束后,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二。这项工作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无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不会发生变化。本次股权激励第一个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若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股本将增加1368.65万股。   

  

  2.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与本次行权相关的股票期权费用将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在等待期间进行摊销,计入管理费用,并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根据该激励计划,假设所有13,686,500份股票期权都具有行权ab   

  

  在授权日,本公司采用布莱克-斯科尔斯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授予日后无需对股票期权进行重估,即行权方式的选择不会影响股票期权的定价。股票期权的行权方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和会计核算产生实质性影响。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的行权不会对公司当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专项行使账户资金管理和使用计划及个人所得税缴纳安排   

  

  本次行权募集的资金将存放于行权账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行权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公司将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   

  

  四。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行权日前6个月买卖了公司股份。   

  

  经公司自查,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行权日前六个月没有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   

  

  动词(verb的缩写)其他解释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或以中期报告的形式披露股权激励对象的季度变化和股票期权的重要性。   

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2、本次行权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公司将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

  

3、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必须在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本次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递延至下一期行权,由公司注销。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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