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交易网站,2022虚拟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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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文|董一志   

  

  

01 前言

  

  

  加密货币在中国依然存在,NFT的引入成为一种新的投资方式。   

  

  所谓NFT指的是非金融代币,是非同质的通行证。从它的起源来看,它是区块链中的一个数据单元,并且每次传递都携带唯一的数字数据。与以太坊、比特币等其他类型的加密货币相比,其特殊之处在于“不可互换”。类似于法律中提到的“特定对象”,这也构成了NFT的价值——以艺术品为例,它可以选择性地包含艺术品的几乎所有信息,包括艺术家、过往交易时间、交易价格等。   

  

  但NFT交易仍需以加密货币进行,因此其风险可以说从一开始就存在;另一方面,NFT本身独特的“加工属性”使其在存在、交易、交易价值乃至存在上具有特殊性。   

  

  

02 案件聚焦

  

  

  今年4月,杭州互联网法院诞生了首例NFT侵权案,灵活规避了判断NFT是否属于我国《民法典》第127条规定的虚拟财产。   

  

  4月20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公开审理了原告齐策公司与被告某科技公司侵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   

  

  原告奇策公司经漫画家马授权,依法享有《我不是》系列作品的著作权财产权。其查明,用户在被告经营的“元宇宙”NFT平台上投发“疫苗””的,甚至数码收藏的右下角还印有马的微博水印。   

  

  原告认为,被告作为元宇宙平台和专业的NFT平台,应当履行更高的保护知识产权的义务,对其平台上发布的NFT数字馆藏的所有权应当进行初步审查。但被告未尽到审查义务,允许用户在其上发布该动漫形象未经授权的NFT作品。故原告认为被告构成信息网络传播权帮助侵权,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10万元。   

  

  该案经审理后当庭宣判,判令被告立即删除在涉案平台上发布的侵权NFT作品,同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4000元。   

  

  

03 案件解读

  

  

  判决书认为,“NFT是指异构股权凭证,是区块链上用于标记特定数字内容的元数据。…它有一个独特的和永恒的方向性,一个数字文件存储在网络中的某个位置。NFT本身没有任何直接转换成图片的数据,所以无法‘观看’。只是一个抽象的信息记录。通过NFT交易的文学艺术领域的作品被称为‘NFT数字作品’。”   

  

  与“专门化”的概念相一致,判决认为“当数字作品的复制品以NFT的形式存在于交易平台上时,被指定为特定的‘数字商品’”。对于NFT交易的本质,法院认为是‘数字商品’的所有权转移,呈现一定的投资和收藏价值属性。   

  

  最为重要的是,本案对NFT交易的客体进行了判断,认为这一交易真实客体并不是数字财产的使用许可,也不是对一项知识产权的转让或许可授权,而是作为数字商品的数字作品本身,交易产生的法律效果亦表现为财产权的转移。   

  

  法院认为,NFT数字作品的交易不构成原件或复制件的所有权转移,因此不构成《著作权法》项下的“分配”,因此不能适用“权利穷竭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过著作权法》第十条第十二项规定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法院认为,NFT数字作品是在开放的互联网环境中通过casting方式提供的,交易对象是不特定的公众。每一笔交易都是通过智能合同自动执行的,使得公众能够在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NFT数字作品,因此NFT数字作品的交易符合信息网络传播行为的特征。   

  

  尽管NFT数字作品铸造过程中存在对作品的上传行为,该行为使得铸造者终端设备中存储的数字作品被同步复制到网络服务器中,但该复制是网络传播的一个步骤,其目的在于以互联网方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作品,故复制造成的损害后果已经被信息网络传播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害后果所吸收,无需单独对此予以评价。   

  

  

04 合规建议

  

  

  在“奇异保单案”中,法院论证了平台应当承担相应的注意义务,并据此向平台提出了赔偿请求。   

  

  值得注意的是,面对原告10万元的赔偿要求,最终4000元的赔偿体现了平台安的权责划分不清   

  

  相反,这就对平台提出了一定的要求,包括建立合法高效的知识产权审查机制,对平台上上传交易的NFT数字馆藏的版权瑕疵进行初步审查,至少一个理性的人能够判断并认可权力是无瑕疵的。同时,平台需要建立相应的侵权防范机制,包括担保机制、承诺机制、停止使用机制等。以防止数字作品的缺陷带来运营风险。   

  

  除了具体操作中的风险,还有刑事犯罪的底线。   

  

  2022年3月1日,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正式生效。《解释》包括争议已久的虚拟货币,在第二条第八项中明确增加了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的“虚拟货币交易”到非洲。   

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具体行为表现中。

  

2022年4月,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制发《涉虚拟货币犯罪侦查指引》,针对虚拟货币隐匿性强、跨境流通快、价值兑换多元等特点,为规范侦查工作提供全流程指导。

  

今年4月13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联合发布的《关于防范NFT相关金融风险的倡议》,明确提出“NFT作为一项区块链技术创新应用,在丰富数字经济模式、促进文创产业发展等方面显现出一定的潜在价值,但同时也存在炒作、洗钱、非法金融活动等风险隐患。”

  

NFT与虚拟货币的紧密联合,同时结合元宇宙概念的背景存在,从刑事角度来说虽然外观更为完整,但如果本质仍然涉嫌非法集资,并不会因为外观的复杂化而产生变化。

  

同样需要指出的是,针对NFT交易,美国SEC认为,如果向公众提供具有流动性的NFT并承诺发行人提供相关服务,可能会将此类NFT认定存在虚拟外观的投资产品,并进一步可能存在认定为证券的可能。(本文首发钛媒体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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