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克外汇理财近况,沃尔克理财的真相

  

  一、原告徐某人的诉讼请求   

  

  通过薛的介绍,我认识了张某爱。张某爱声称可以帮我投资理财赚取高额收益,保证每月收益率不低于5%,并承诺4个月后全额返还本金。本人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张某爱支付投资款20万元,但张某爱至今未归还本金,也未支付承诺收益。为了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我只能提起民事诉讼,诉求如下:1。请求法院判决张某爱支付徐某仁理财本金20万元及利息损失(以20万元为基数,按2017年9月27日至实际支付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二、被告人张某爱辩称   

  

  我不同意徐某人的说法。理由如下:一、我与徐某仁之间不存在委托理财关系。徐某人通过外人薛某清认识我,得知我在投资沃尔克的外汇产品。徐某人也去了沃克尔的产品推介会,决定投资。其次,我帮徐某人注册了沃尔克公司的账户,但我从未答应徐某人保本付息。聊天中只分享了我之前的投资收益率在5%以上。第三,在收受徐某仁财务款20万元后,受薛某清指使,将该款项转入案外人薛某的财务账户。   

  

  三。法院查明的事实   

  

  徐某人通过张某爱了解到沃尔克的外汇理财产品。2017年1月12日,在张某爱的帮助下,徐某仁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在沃尔克公司注册了账号55093。张某爱将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告知了徐某仁。2017年5月27日,徐某仁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张某爱转账30万元,用于投资沃尔克公司炒外汇。根据徐某仁的要求,张某爱将10万元返还给徐某仁。张某爱在收到徐某仁的汇款后,声称已将款项存入其在沃尔沃的财务账户,再按照案外人薛某清的指示转入薛某清的财务账户,但并非由徐某仁直接指示。   

  

  四。法院判决的结果   

  

  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由张支付徐某仁人民币20万元及滞纳金利息损失(以人民币20万元为基数,按照2017年9月27日至实际支付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动词(verb的缩写)王律师点评   

  

  1.我们接受徐某仁的委托后,结合徐某仁的陈述及提供的证据,决定从委托合同的角度代理。本案中,徐某仁根据张某爱的推荐向张某爱银行账户转账,并委托张某爱以徐某仁的名义在沃尔克公司购买外汇。因此,我们认为双方之间已经形成委托合同关系,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我们的代理意见。双方之间存在委托合同关系,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张某爱收受徐某仁投资款20万元后,通过其对账账户汇入案外人薛某在沃尔克公司的对账账户。但该行为既没有得到徐某仁的授意,也没有证据证明自认的投资与徐某仁的投资有关。因此,可以说明张某爱越权办理委托事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委托事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徐某仁有权向张某爱主张损害赔偿,故法院支持徐某仁要求张某爱返还本金20万元的诉讼请求。关于逾期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由于张某违约,徐某仁产生了利息损失。对于这部分损失,张某仁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法院支持了徐某仁要求张某爱赔偿利息损失的请求。   

  

  2.没有证据支持徐某人与张某爱口头约定保证高额利息,所以我们没有从这个角度考虑。此外,口头承诺的内容本身也具有o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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