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往银行卡转账一天能转多少,银行卡转银行卡一次能转账多少钱

  

  移动支付给我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手指一碰,瞬间就能完成转账。但“手滑”的故事经常出现:不小心打错了号码,导致打错了人,对方却在收到意外之财后拒不还钱,甚至自己也停电了.这种情况下,只能承认栽赃吗?   

  

  [案例回顾]   

  

  2021年3月30日,原告林某欲根据案外人李某提供的“1381648XXXX”支付宝账号转账,但在转账时,因其疏忽大意,误将支付宝账号输入为“1391648XXXX”。由于转账金额为2000元小额转账,支付宝系统并未提示林输入对方账户的实名信息。转账完成后,林、李并未进一步核实,根本未发现转账错误。   

  

  2021年4月2日,林某再次按照约定向李某的支付宝账户转账。因为之前的转账,林根据之前的转账记录,直接将24357元转入“1391648XXXX”的支付宝账户。因为有过转账记录,支付宝系统在这次转账时并没有提示林输入对方账户的实名信息。   

  

  很快,案外人李某发现,其并未实际收到林某支付的上述两笔转账款。他们一查,发现支付宝账户已经错输了,导致钱转到了别人的账户上。   

  

  联系无果后,林通过其委托律师发现“1391648XXXX”账号是平实名注册的,于是一纸诉状将平诉至上海奉贤法院,要求其返还全部被错误转账的款项。   

  

  [法院判决]   

  

  上海市奉贤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林某在办理支付宝转账时,因输入收款人账号错误,将款项误转入被告平某账户。被告没有取得涉案款项的法律依据,构成不当得利。原告林作为败诉方,有权要求作为受益人的被告返还被错误转移的款项。故应支持原告林某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平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不当得利26357元返还原告林某。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经过执行程序,原告林已取回全部赃款。   

  

  [法官的陈述]   

  

  什么是不当得利?   

  

  所谓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依据,获取不当利益,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法律事实。这一制度的理论基础是“任何人都不能基于他人的损失而获得利益”。其目的是调整产权变动中不平衡的利益关系。由于获利者取得不当利益没有法律依据,应当返还给受损失者,从而形成以不当得利为内容的债权债务关系。   

  

  不当得利的要素:   

  

  1.一方获利,获利没有法律依据。获得利益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财产的正增加,即财产本不应增加而增加;一种是财产的负增加,即财产本应减少而没有减少。没有法律依据,这是利益缺失的法律原因。如果有法律上的原因,不构成不当得利。   

  

  2.另一方遭受损失。所谓“损失”是指人民利益的损失,也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财产数额的直接减少,二是财产数额应当增加而没有增加。   

  

  3.盈亏之间有因果关系。这里的因果关系是指一方的损失是由另一方的获利造成的。至于损失和收益的范围是否相同,就不问了。一般来说,受害方主张返还利益时,如果利益小于损失,则以利益为准;收益大于损失的,以损失为准。   

  

  不当得利的几种排除情形:   

  

  1.明知没有义务支付或者为履行道德义务而支付。比如给朋友的孩子送红包的行为,虽然没有法律依据,但实际上是基于礼仪的付出,不构成不当得利。   

  

  2.非法付款。例如,甲支付乙购买药品的款项,但却误汇至丙的账户   

  

  3.提前清偿未清偿债务或者偿还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无论是未到期债务还是过了诉讼时效的债务,债务本身并未消灭,因此清算行为不会造成利益的失衡,清算行为也符合清算人的给付目的,所以不当得利不成立。   

  

  [法律条款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他人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有权要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第九百八十五条受益人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遭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受益人返还所取得的利益,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49660.88868888661   

  

  (1)为履行道德义务而支付的款项;   

  

  (二)提前清偿债务;   

  

  (三)明知没有支付义务而清偿债务的。   

  

  转自:山东高发   

  

  来源:石家庄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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