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买保险时,保险合同中会出现很多专业名词,如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等。对很多第一次买保险的消费者来说是无所适从。
保险的合同主体――“四个人”也是四个容易混淆的概念: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
一、保险人
保险人也称承保人.虽然称为“人”,但保险人实际上并不是“人”,而是特指经营保险业务,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有收取保费的权利,有给付保险金的义务的保险公司。
因此,公民个人是不能作为保险人。,与你签订保险合同的一方只能是保险公司,而不是保险推销员。
二、投保人
一般来说,投保人就是指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是“买方”对应的“卖方”保险公司,谁支付这一政策。即保险费的支付者,也是直接支付者。
投保人需要满足的条件:
(一)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或者16周岁以上的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3)被保险人应当履行缴纳保险费的义务。
三、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是指财产或人身受到保险合同保障,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合同的存在主要基于被保险人的健康生存。保险责任触发时,保险人(保险公司)根据条款进行理赔,责任履行完毕,保险合同相应终止。
四、受益人
受益人的概念一般只存在于人身保险的范畴,是指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指定的享有索赔权利的人。
受益人基本不需要任何资格,但当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时,受益人的选择必须得到被保险人的书面同意。除被保险人死亡应及时告知保险公司外,受益人无需承担任何其他义务。
如果没有确定受益人,保险金就成为遗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处理。建议投保时指定明确的受益人。
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之间有哪些关联?
1.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
被保险人可以为自己或他人投保。当你给自己买保险的时候,你既是投保人,也是被保险人。给别人买保险,被保险人是别人。
当然,不是每个人都能给别人投保。根据我国《保险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需要被保险人同意为被保险人订立合同的,应当认定被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根据 《保险法》 的相关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1)本人;
(2)配偶、子女、父母;
(三)与申请人有前款以外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的其他家庭成员和近亲属;
(4)与被保险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2.投保人和受益人之间的关系
受益人可以是被保险人,也可以由被保险人指定。受益人为被保险人的,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领取保险金;如果指定他人为受益人,当被保险人不幸身故时,受益人可以获得保险金。
3.受益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
受益人可以是被保险人,也可以由被保险人指定。
受益人为被保险人的,被保险人在发生意外时,将获得保险金;如果指定他人为受益人,当被保险人不幸身故时,受益人可以获得保险金。
随着公众保险意识的提高,如何为家人朋友选择合适的保险保障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在保险的实际过程中,上述“四人”是保险合同的主体,他们都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只有搞清楚他们的关系,才能更好的理解保险合同,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