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证券投资组合风险的因素有,证券投资组合风险案例分析

  

  5月26日,人社部财政部公布《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提出基础养老金水平上调4%,这是养老金连续第18次上调。显然,这也表明了我们国家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的良好愿望。但是,仅靠养老金的增加很难从根本上解决老年人的高质量生活问题,我们仍然需要养老金的第三支柱——个人养老融资的帮助。   

  

  为满足个人财富管理的养老需求,中信银行、中信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华夏基金率先布局这片蓝海,联合成立中信大类资产配置委员会,专注理财业务,联合推出“中信优品”产品池。“中信优品”凝聚中信专家力量,为企业和个人精心挑选具有市场影响力的优质产品。   

  

  据悉,“中信优品”首款产品华夏福源养老将于2045年持有FOF三年(以下简称“华夏福源养老”,代码:015682),6月7日发售。作为中信银行、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华夏基金联合推出的首个“中信优品”产品,它的出现也为个人养老提供了一个优秀产品的新选择。   

  

  这也是呼应养老政策的体现。日前,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我国居民只要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就可以通过设立个人养老账户的方式参与个人养老体系,这标志着我国迎来了个人养老的新时代。   

  

  《意见》同时指出,参与者可以自主选择投资符合规定的金融产品,包括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开发行基金等。充分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需求和偏好。同时,养老目标基金、养老理财产品、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与其他公募基金产品相比,老年FOF可以说是一款专门针对老年人需求的产品,这与普通FOF是一致的。它以各类公募基金为投资标的,80%以上的资产投资于基金。具有投资范围广、二次风险分散、资产配置多元化的特点。作为公募基金的一员,FOF养老因其投资门槛低、规范、透明,具有天然的普惠金融背景,能够持续为投资者提供陪伴和服务。同时采取成熟的资产配置策略,合理控制投资组合波动风险,真正实现养老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华夏基金在FOF养老经验丰富,是第一批社保、年金、养老金和FOF资格持有人。早在2018年就布局了FOF老年理财产品。经过多年的积累,已经建立了完善的FOF老年产品系列,其FOF老年产品表现优异。截至2022年4月1日,华夏基金旗下所有FOF产品均取得正收益(数据来源:银河证券),并获得2021年养老混合型FOF 1个同类冠军和2个亚军,业绩领先。(来源:华夏基金)   

  

  基于华夏基金21年的养老金投资管理经验,中信银行中信证券与中信建投华夏基金强强联手,于2045年推出华夏福源持有的FOF产品,力争实现2030年至2060年退休人员全覆盖,满足不同年龄退休人员不同的风险收益要求和波动要求。   

  

  当然,华夏基金FOF产品的优异表现离不开公司在这一领域的长期投资和积累。华夏基金于2016年成立资产配置部,协调包括FOF在内的配置团队。此外,华夏基金成立了独立的FOF业务研究团队,并分享了公司近240人的研究团队的支持。建立了一套“理论体系专家”的投研体系,打造了核心竞争力,取得了优异的投研成绩。   

  

  作为华夏基金资产配置团队的核心成员   

  

  不仅如此,徐利明过去的表现也很出色。他管理的产品——华夏养老2045、华夏养老2040、华夏养老2035分别取得了61.42%、51.07%、25.46%的收益,年化收益分别为17.43%、12.32%、8.02%,其中(排名数据来源:银河证券,截至2022年3月31日,同类为“基金中的基金(FOF)-养老金目标日FOF-养老金目标日FOF (2040)(中本基金的评价结果不是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也不应被视为投资基金的建议。历史数据来源:经托管银行复核的本基金定期报告,截至2022年3月31日。年化收益的计算公式为:区间年化收益率=(1区间收益率)(365/区间实际自然天数)-1。华夏养老2045 FOF成立于2019年4月09日,徐利明于2019年4月09日至2020年9月23日开始管理该产品,其中与李义文共同管理。产品表现与比较基准比较: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和沪深国债指数股票交易所收益率*50%、20%。   

  

  值得一提的是,华夏福源养老基金作为养老目标日期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代码:015682)。其最大的特点是,随着投资者生命周期的延续和投资目标日期的临近,投资风格也发生了适当的变化,即从进取型到稳健型再到保守型。在此期间,权益类资产的比例逐渐降低,非权益类资产的比例逐渐增加,以保证投资者的稳定性。   

  

  风险警告:   

  

  1.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为目标日期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但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等风险(R3)范畴。具体风险评级结果由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给出。   

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2.“养老”的名称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3.基金管理人在构建FOF投资组合的时候,对基金的选择在很大的程度上依靠了基金的过往业绩。但是基金的过往业绩往往不能代表基金未来的表现,所以可能引起一定的风险。4.本基金投资人最短持有期限不短于三年。在基金份额的三年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在三年持有期到期前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5.本基金可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6.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7.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证券提前赎回风险、再投资风险和SPV违约风险等。8.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9.基金管理人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10.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基金份额上市交易价格波动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11.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12.本产品由华夏基金发行与管理,代销机构不承担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13.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C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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