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房交易,使用权的最新政策

  

  当今中国的房地产形势可以说是全国皆知。不仅在建期房销售更加困难,已经建成的现房销售也空前疲软。所以,在整个市场的悲观情绪下,我国有关部门也制定了相应的调整政策。   

  

     

  

  其实我们很多人对房子的概念并不清楚。比如,产权和房产证不是一回事。如果我们有房产证,那么我们就可以居住、使用、交易,这是我们的权利。如果我们只拥有产权,那么我们只能拥有房屋的使用权和居住权,不符合交易条件。   

  

  比如上个月长沙发生的自建房倒塌事件,就涉及到这个事情,因为自建房有的是违章建筑,有的是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的。但是这些自建房大多只有产权,并不是都有房产证,所以这类房产是不允许买卖的。然而,在中国的一些地区仍然有很多这样的只有产权却没有房产证的房子。   

  

     

  

  从5月份开始,住建部也出台了国家关于自建房的政策,针对自建房的一系列安全整改,也就是长沙自建房倒塌引发的连锁整改。因此,有必要在全国范围内对自建房进行检查和调查,做到万无一失,避免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伤害。   

  

  这个政策出台后,全国各省都开始积极响应,这意味着小产权的自建房是不可能拿到房产证的,至少在全国范围的自查结束之前是不可能的。想要解决这个问题是不现实的。而且拥有相关产权的自建房,如果不是长期居住,也必须保证房屋的修缮。其次,关于这类房屋的交易和建设,由于这类房屋的建设需要较长的时间,而当时我国还没有建设完善的制度,导致了各种各样的非法自建房。根据最新规定,如果发现此类房屋,应将其全部拆除。   

  

     

  

  这种情况在城市可能比较少见,但在农村乡镇却很常见,甚至存在占用耕地、非法养地、私下交易等情况。虽然整顿需要一段时间,但是国家也没有说要全盘否定,因为这种住房还是有很多商人和一些普通住户参与的。鉴于这种情况,国家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当然,所有的前提都是消除安全隐患后才能做。想必国家也有很多考虑。所以短时间内,没有这么大规模的整治。而是要先调查实际情况,再进行梳理。所以,如果真的需要和需要使用已建成的自建房,是否符合使用要求,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是不需要担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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