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
关于进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
财政部公告2022年第17号
为尽快释放增值税大规模退税政策红利,发挥更大的政策效应,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现就进一步加快期末增值税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是加快小微企业退税政策实施进度。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第14号公告,以下简称2022年第14号公告)规定,抓紧办理小微企业退税。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加快退税进度,积极落实2022年4月30日前和6。
二。提前退还中型企业股票津贴。将2022年14号公告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的“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自2022年7月起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股票津贴”调整为“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自2022年5月起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股票津贴”。2022年6月30日前,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集中退还中型企业股票免税额。
三是各级财税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退(留)税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密切配合,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优化退税服务,提高审核效率,加快退(留)税进程,加强资金保障。对符合条件、风险较低的纳税人,最大限度优化退(留)税流程,简化退税审核程序,高效便捷地为纳税人办理退(留)税。与此同时,
特此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
2022年4月17日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