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借钱免责时间,微博借钱突然额度失效

  

  最近有不少市民在网上求助,希望能延迟房贷还款期限。微博热搜中也出现了#因疫情延期房贷还款是否可行#的话题。目前不同的银行对这个问题的反应也不一样:有的银行说可以考虑,有的银行不能,有的银行在某些地方可以,有的不能(据4月6日《北京青年报》新闻)。   

  

  疫情的影响能否构成延迟还贷的免责事由?从法律上讲,根据我国《民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什么是不可抗力?《民法》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一般来说,自然灾害、战争、灾难性事故都符合上述条件。与当前疫情相比,“三无”特征相当明显。从实际情况来看,疫情对部分行业及其从业人员影响较大,导致其临时收入减少,以至于无法按时还款(业绩延迟)。它可能确实存在。因此,购房者因疫情无法按时还贷,申请延期履行是合理的,符合法律规定。   

  

  但是问题还有另一面。大规模的房贷违约不仅可能影响个人和家庭的稳定,也可能给银行和房地产行业带来一定程度的冲击。因此,贷款银行一般会利用征信系统及时跟踪购房者的还款情况,督促其按时履行义务。正如一位商业银行员工所说,房贷还款延迟一天会影响信用记录,延迟三个月就会打官司。在“两难”之下,很容易理解不同银行对延期贷款申请的态度不同。   

  

  一方面是购房者的现实困难,一方面是巨大的征信压力。怎么协调?我们可能需要更明确、更务实和更负责任的态度。对于因疫情不能按时还款的,别说记入征信,就算提起诉讼,不可抗力也是合法正当的免责事由。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具体情况和原因如何,催促及时还款不仅不符合民法典的原则,而且会适得其反:不良信用记录对人们经济“翻身”的负面影响显而易见。所以,要解决上述困境,出路显然不是银行对同一种情况有不同的态度,而是可以对同一种情况进行个案处理,一视同仁。   

  

  据一家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银行并没有因疫情而减少房贷的相关规定。事实上,早在2020年2月,央行、财政部、银监会等五部门就下发明确文件:对因疫情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群众,金融机构可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还款安排,合理延迟还款期限。贯彻这一精神,比较可行的操作方法是:及时出台实施办法,明确购房人因疫情原因不能按时还贷的,应及时提出申请并提供证明;银行应及时审核上述申请,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处理。这种操作是认真贯彻上述五部门的要求,同时又能在行业领域主动落实民法典的原则,使大量的纠纷在诉讼前得到有效的救济。   

  

  同心同德,始终是中华民族的力量源泉。在抗疫大局下,无论是买方、银行还是相关管理机构,都需要积极承担起应尽的义务,充分发挥同舟共济的精神,让相关问题在法治的轨道内得到妥善解决。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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