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62证券简称:天风证券公告编号: 2020-06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上有任何否决吗:没有。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二)股东大会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保利广场A座37层天风证券3706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已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4)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副董事长张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董事14人,出席会议4人。雷宇董事长、张晓东董事、丁振国董事、马全立董事、邵伯董事、宁立志独立董事、黄晓武独立董事、廖毅独立董事、陈波独立董事、袁建国独立董事因公未出席。
2.公司监事4人,出席1人。监事齐、监事范晓玲、监事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朱培宁女士出席了会议;一些主管参加了会议。
二。对动议的审议
(1)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结果:通过。
投票情况:
2.议案名称: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议案名称:2019年度报告
4.议案名称: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议案名称: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议案名称:关于确认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议案名称: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自营投资额度的议案
9.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19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总额的议案
10.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19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总额的议案
(二)现金分红的分段表决
(3)涉及重大事项的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情况的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10项议案全部通过,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工作报告。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为普通决议,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三。律师证词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丽娜、白宝宝
2.律师见证了结论: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人的资格合法有效;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参考文件目录
1.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天风证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天风证券有限公司
2020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