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虚拟货币上市列表,2021年虚拟货币排名前十币种

  

  成功无罪||虚拟货币交易所被控非法经营罪,终获不起诉!   

  

  主办律师:曾杰律师、卢捷培律师   

  

  涉嫌罪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非法经营罪不起诉   

  

  案件结果: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起诉   

  

  辩护方向:无罪辩护   

  

  作者: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非法集资案件辩护与研究中心   

  

  曾杰律师感言:一个刑事案件重罪罪名的成功无罪辩护,原因绝不在律师一人,是无辜的当事人+家属的无私信任没有被十年多的量刑建议吓到+专业严谨的办案机关+正确的辩护方向+天时地利人和的运气等等原因促成的。   

  

  正文:   

  

  本案是一起罕见的虚拟货币交易所被指控非法经营的案件,也是今年以来广强律师事务所成功获得不起诉结果的第三起案件。案件性质由原来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变为非法经营罪(支付结算),再到案件最终无罪释放——存疑不起诉。   

  

  本案中,当事人被拘留两次,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两次。   

  

  辩护过程简述   

  

  2018年6月,X方公司接受他人委托,帮助某虚拟货币otc平台提供技术开发服务;后办案机关认为,诈骗团队可能利用平台上的赃款,与平台上的其他虚拟货币商家和用户进行USDT等虚拟货币的买卖,因此认定为帮助洗钱或支付结算的活动。因此认定X涉嫌利用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涉案金额1000多万。他被侦查机关刑事拘留,并被取保候审。   

  

  侦查终结,侦查机关以X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为由,于2021年7月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改变了案件的性质,认为涉案的X方的行为应当定性为非法经营罪。   

  

  2021年12月,人民检察院对取保候审的当事人X变更强制措施为逮捕。   

  

     

  

  罪名变更,意味着涉案金额超过30亿元的虚拟货币交易所被控非法支付结算非法经营罪。如果不签认罪书,量刑建议很可能高达十年以上。   

  

  广律师事务所非法集资案件辩护与研究中心曾杰律师、陆杰培律师接受委托人X及其家属的委托。从他们介入案件开始,团队确定的辩护方向就是——无罪辩护。曾杰律师团队认为,本案不构成协助信托罪或非法经营罪。两罪的罪名,无论是证据还是法律适用,都存在明显问题。但是,从这类案件的性质来看。这个案例在国内应该是首例,尤其是2021年虚拟货币十部通知下发后,设立虚拟货币交易所被明确认定为非法金融活动。场外交易平台和支付结算行为在外观上确实很相似,检察院更改罪名真的不是特别意外的事件。   

  

  对于此次变更罪名,曾杰律师团队第一时间联系检察院,了解对方变更罪名的具体原因,即“检察官认为开设虚拟货币交易所涉嫌对资金的支付结算活动”,之后曾杰律师收到检察院通知,一周后同其他律师一起到检察院沟通认罪认罚事宜,案件将马上移送法院起诉。.   

  

  时间紧迫。在确定检察院指控的方向是支付结算后,曾杰律师在看守所会见了当事人,反复审阅了试卷,重新梳理了平台的模式。之后,曾杰律师与当事人达成共识,该平台属于场外交易的信息中介平台。只有虚拟货币的保管和发行,没有货币的支付结算活动。商品的保管和分配与货币支付结算完全属于两种性质。表面的相似并不意味着本质的相同。这种指责在中国还是第一次。所以要做更彻底的无罪辩护,争取得到国内首例此类案件的无罪结果。   

  

  与当事人见面的第二天,团队就去检察院预约了“认罪认罚”。在沟通过程中,曾杰律师团队明确表示不同意委托人的认罪认罚,并提出本案为国内首例此类指控。如果我们的律师广强同意这个认罪处刑,那不仅仅是一个案件问题,更是中国同类案件的反面典型,更是一种历史责任   

  

  数日后,之后,办案检察院从专业和严谨角度出发,并未将该案马上移送法院,而是将其以全国首起类型案件对待,谨慎处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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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我们预判,该案非法经营罪的定性可能已经被取消,上次的长时间当面沟通取得了应有的效果。但是,案件目标既然是不起诉,那中间还有一个罪名障碍,即帮信罪,检察机关应该还会将案件改为帮信罪,再考虑是否起诉问题。

  

2022年7月,当事人X收到了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书。检察机关经退回补充侦查认为,当事人X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证据与证据之间存在矛盾不能排除,案件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当事人X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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