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病案管理系统简称,数字化病案管理系统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以下简称国家卫健委)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推进电子病历数据共享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的答复。   

  

  回复指出,国家卫健委正在研究建立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药品和器械、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险等全国统一的信息标准体系。逐步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同时,在保障信息安全方面,国家卫健委计划通过数字化手段保障患者病历安全,防止个人病历泄露和盗用。   

  

  14.卫生标准化工作计划中也有提及。   

  

     

  

  2月18日,卫健委发布《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   

  

     

  

  办法提到:检查是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不同医疗机构间检查结果互认,有助于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降低医疗费用,提高诊疗效率,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   

  

  为做好相关工作,国家卫生委员会、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央军委后勤部卫生局联合发布了《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共分7章39条,分别从组织管理、互认规则、质量控制、支持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明确了医疗机构检验结果互认的要求。   

  

  《管理办法》相关部门职责分工,明确提出医疗机构要按照“以保证质量安全为底线、以质量控制为前提、以减轻患者负担为导向、以满足诊疗需求为基础、以主治医师判断为标准”的原则,开展检查结果互认。   

  

  同时明确了互认工作的基本要求,提出了可以复检的具体条件,要求医务人员加强医患沟通。检验项目互不认可的,应当作出说明,并充分告知复检的目的和必要性。   

  

  该办法的出台是否为电子病历的标准化体系建设做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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