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减资造成的成本法转权益法的核算:
初始投资
如果是正商誉,权益调整成本法(跨年度)不需要调整;如果是负商誉,权益法将有: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款:需要在营业外收入成本法下追溯: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追溯后续核算期间被投资方盈亏:
分录:
衡平法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款:投资收益
溯源: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成本法下不可用)
追溯认定被投资方分红:
成本法:
借:应收股利
贷款:投资收益
权益法:
借:应收股利
贷款:长期股权投资
调整:
借: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款:长期股权投资
追溯被投资方其他综合收益或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成本法:无
权益法: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其他综合收益
可追溯性: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其他综合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