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合伙关系的关键在于利益分配。如果前期利益划分不好,后期的合伙关系肯定不会愉快。
在寻找合伙人的过程中,除了基础资本股、人力股、创意股、科技股,还有全职合伙人和兼职合伙人。对于全职合伙人,一般按照资本股和人力股的数量来分配。既有资本又有人力的股份相对较多,只有资本没有人力的属于财务投资者,占比较少。这些应该按照企业性质来分配,但是兼职合伙人由于性质特殊,股份应该如何分配?
我们首先要考虑的是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
至于兼职合伙人,有的是直接持有工商登记的股份,有的是间接持股而不直接持有工商登记的股份。
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的区别在于实现的手段和程序不同。
如果直接持有工商股权,可以直接实现股东权利,当然也需要直接履行股东义务。
如果是间接持股,不能直接变现,只能通过间接手段。
而这种直接和间接都会导致一个问题。如果兼职合伙人直接收购股权,成为工商登记的股东,从他那里拿回股权会有障碍。
相反,如果兼职合伙人间接持有股权,股权拿回来会更容易。
然后就是发行股权的方式。股权最好分期支付,看后续对后续股权的贡献。这些都应该在创业初期就谈好比例,如何发放,这样既可以减少企业的损失,也可以避免以后合伙的纠纷。
最后,应建立全面的评估和退出机制。因为是兼职合伙人,控制起来比较困难。兼职合伙人取得股权后,会显得自己“睡”在股权上,根本不关心公司对项目的推广。
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其他合伙人肯定想拿回自己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所以需要对兼职合伙人的业绩进行评估,对股权进行动态调整。
因为兼职合伙人的不确定性,最好不要让其成为直接的工商注册股东。
同时,在向兼职合伙人分配股权时,每个合伙人的股权比例需要与各自的价值和贡献相一致。
相对于投入的精力和时间,全职合伙人肯定比兼职合伙人拿到更多的股份。再者,由于兼职合伙人承担的风险较小,出资有限,所以一般来说,这类兼职合伙人的股权应低于全职合伙人所持股权的一半。
在分配股权时,要考虑未来发展的各种可能性,尽可能选择最好的方式,尽量解决创业初期的股权分配问题。如果停留在后期,随着公司越来越成功,股权越来越值钱,调整股权只会越来越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