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对交社保有顾虑,就是怕自己寿命不够长,担心交的社保还不回来。
其实他们完全被高估了。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有相应的补偿机制,不存在损失。
在最极端的情况下,如果一个人刚退休就去世了,还没有领取养老金,这似乎是非常不划算的。
而缴费人的遗属可以获得“社保个人账户余额、丧葬补助、抚恤金”等多项补偿,只是比个人缴纳的费用多很多。
先说社保的概念。实际上,中国的社会保障由五项保险组成,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
通常社保指的是基本养老保险,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也不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作为企业职工,只要成为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和缴费人,国家就会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如果他因病死亡,其遗属可以依法获得多项赔偿:
先行赔付的是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全部余额。根据规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企业缴费”和“个人缴费”两部分组成。前者的流动率是16%,后者的流动率是8%。
比如员工张三月薪5000元,企业每月需要额外支付800元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张三自己每个月要从工资里扣400块钱交基本养老保险。
其中,企业缴纳的800元全部进入统筹账户(可以简单理解为没收和对国家的贡献),个人缴纳的400元全部计入张三的个人账户。
而且个人账户里的金额每年都会计算利息,甚至高于银行定期存款的利率。
张三到了退休年龄,如果企业共缴费20万,个人共缴费10万,个人账户利息共2万,那么个人账户余额为12万。
张三因病死亡的,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按照《社会保险法》的第十四条继承。
也就是说,张三的遗属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12万元全部拿走,光是这一笔,就比张三实际支付的10万元还多,完全没有损失。
当然,企业缴纳的20万元是纳入国家统筹的,不属于个人,不能继承。
但如果不在企业工作,也不在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而是以灵活就业人员的形式缴纳(个人缴纳24%),遗属连本带利只能继承8%,确实不划算。
第二个补偿是养老金。只要投保了基本养老保险,不管缴费时间多长,万一因病死亡,遗属都可以领取养老金。
自2021年9月1日起,养老金标准全国统一,缴费金额为“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乘以.“缴费月数”
其中,缴费月数与缴费年限挂钩:
1.缴费不满5年的,支付3个月;
2.缴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支付6个月;
3.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15年(含15年)的,发放9个月;
4.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增加缴费1年,缴费月数增加1个月,最长为24个月。
同时,退休后基本养老金每增加1年,缴费月数减少1个月,最低为9个月。
综上所述,员工退休后身故的,养老金支付时间为9-24个月。
至于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各省不一样。发达地区高于落后地区。
以我生活的浙江为例。2021年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5707.25。
如果张三已经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2
同样,以我居住的浙江为例,张三的遗属可以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为5707.252=11414.5元。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都是一次性待遇,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
第四项补偿是基本医疗保险和公积金个人账户的总余额。按照规定,企业职工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同时,应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纳公积金。
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可以继承。但是医保个人账户的金额一般都很少,聊胜于无。
至于公积金个人账户里的余额,一般在退休时一次性提取。退休前去世的,应该全部由遗属继承。
最后,介绍各种补偿的领取方式。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丧葬补助金、养老金均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支付。遗属需携带死亡证明、户口本等相关资料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社保中心窗口)提出申请。
至于基本医保和公积金的个人账户余额,由医保局和公积金中心负责资金发放,遗属需要再准备两份文件。
综上所述,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比较完善的。职工去世后,有相应的补偿机制,不会出现基本养老保险费白交,赔钱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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