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市商制度又称为什么制度,做市商制度概念股

  

  在科创板引入做市商机制完善资本市场体系助推券商板块――方正非银周刊第11期。   

  

  1.科技创新板引入做市机制,25家券商获得入场资格。   

  

  为规范科创板股票做市业务,完善科创板交易制度,证监会起草了《证券公司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规定(征求意见稿)》、《做市规定》共17条,主要包括做市商准入条件和程序、事中事后监管等六个方面。主要包括准入条件、准入程序、做市商证券来源、内控要求、风险监控要求和监管执法等六个方面。   

  

  关于准入条件,需要满足两个条件:资本实力和合规风控能力。券商需要连续12个月净资本100亿元以上,且近三年分类评级在A类和A类以上,合格券商在25家左右,基本都是上市券商。至于做市商证券的来源,证券公司可以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作为做市证券的来源,也可以使用自己的股票、从中国证券金融公司借入的股票或者其他有处置权的股票。相比新三板,科技创新板做市商的证券来源更加丰富。   

  

  做市商的专业估值将有助于股价接近实际价值,从而增强科创板的流动性,减少交易撮合时间,通过自有资金交易增加交易活跃度。股票的双边报价和交易有助于平抑科技创新板的股价波动,做市商的定价将在科技创新板发挥引导作用。   

  

  2.北交所板转指导意见发布,明确了板转限售期。   

  

  1月7日,证监会修订发布《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转板的指导意见》。随着原入选上市公司整体搬迁至北交所,上市公司的属性发生了变化,变成了上市公司。在上市时间方面,规定北交所上市公司在申请转板时应已在北交所上市满一年,其在原选定楼层的上市时间和在北交所的上市时间可以合并。股份限售方面,明确了板转后北交所上市公司股份限售期原则上可以从原精选层和北交所已限售的时间中扣除。此次指导意见的修订,为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提供了差异化、便利化的服务,有助于更好地激发市场活力。   

  

  3.《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出炉   

  

  1月5日证监会发《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主要内容有:明确上市不能拆分的情形,提高上市公司的拆分条件,对境外拆分的条件、拆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更加严格的规定。统一境内外上市拆分规则,明确上市公司拆分规则和限制条件。   

  

  投资建议:科创板即将推出做市制度,将提供比新三板更多的做市券,同时有助于科创板的流动性更加活跃。此外,随着上市公司分拆等规则的发布,资本市场的基础制度日趋完善。建议继续关注券商板块,尤其是符合做市资格、做市经验丰富的25家券商。   

  

  风险:市场风险偏好下降,流动性趋紧,科创板做市制度推进不及预期。   

  

  本文来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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